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1,986,450股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原定为2007年2月22日,因当天为非交易日自动顺延至2007年2月26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情况
1、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于2006年2月13日经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以2006年2月20日作为股权登记日实施,于2006年2月22日实施后首次复牌。
2、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无追加对价安排。
二、股权分置改革中关于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有关承诺
1、按照《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全体原非流通股股东作出了法定最低承诺:持有的原非流通股股份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履行情况:严格履行承诺。
2、除法定最低承诺外,公司控股股东山东华鲁恒升集团有限公司还作出了以下特别承诺:
(1)持有的原非流通股股份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2)如华鲁恒升除华鲁恒升集团以外其他非流通股股东所持股份发生质押、冻结等情形导致其无法支付对价时,其应付对价部分将由华鲁恒升集团代为先行支付。华鲁恒升集团将向被代付方进行追偿,被代付对价的非流通股股东在办理其持有的原非流通股股份上市流通时,应先征得华鲁恒升集团的同意,并由上市公司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该等股份的上市流通申请。
履行情况:严格履行承诺。
三、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1、本公司于2006年11月22日完成非公开发行A股80,000,000股,总股本由250,500,000股增至330,500,000股。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是以发行新股前的股本总额为基数计算的。
2、股改实施后至今,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的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而持股比例因公司200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变化如下:
四、大股东占用资金的解决安排情况
公司不存在大股东占用资金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本公司在股改中的保荐机构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保荐机构核查,本公司有限售条件的股票在限售期内严格履行在股权分置改革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六、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情况
1、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1,986,450股。
2、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原定为2007年2月22日,因当天为非交易日自动顺延至2007年2月26日。
3、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明细清单
4、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与股改说明书所载情况完全一致。
5、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为公司第一次安排有限售条件(仅限股改形成)的流通股上市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单位:股)
注:其他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为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增加部分。
特此公告。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2月13日
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申请表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