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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2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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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7年02月14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股票代码:600881 编号:临2007-009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本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07年2月13日在亚泰大厦七楼会议室召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2,403人,代表股份326,085,1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14%,其中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24人,代表股份222,664,76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21%;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人数2,379人,代表股份103,420,4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92%。会议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大会由董事长宋尚龙先生主持。

      二、提案审议情况

      经大会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亚泰集团哈尔滨水泥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日产5000吨水泥熟料生产线项目变更的议案:

      同意票306,784,803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08%;反对票2,093,336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弃权票17,207,039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8%。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同意票294,085,971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19%;反对票1,284,528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弃权票30,714,679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2%。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同意票293,803,532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10%;反对票1,290,224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弃权票30,991,422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议案:

      1、 本次发行股票种类和每股面值

      同意票305,267,715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62%;反对票5,772,579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7%;弃权票15,044,884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1%。

      2、本次发行股票数量和募集资金规模

      同意票305,299,165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63%;反对票5,684,179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4%;弃权票15,101,834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3%。

      3、发行对象

      同意票305,253,565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61%;反对票5,729,779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6%;弃权票15,101,834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3%。

      4、定价方式

      同意票305,108,595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57%;反对票5,889,749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1%;弃权票15,086,834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2%。

      5、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同意票305,302,565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63%;反对票5,680,779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4%;弃权票15,101,834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3%。

      6、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途

      同意票305,302,565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63%;反对票5,680,779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4%;弃权票15,101,834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3%。

      7、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

      同意票305,154,135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58%;反对票5,849,209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9%;弃权票15,081,834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3%。

      8、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

      同意票305,303,165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63%;反对票5,684,102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4%;弃权票15,097,911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3%。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方案的议案:

      同意票286,350,66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81%;反对票791,902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弃权票38,942,616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95%。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同意票285,918,642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68%;反对票787,583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弃权票39,378,953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08%。

      三、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聘请了吉林吉人卓识律师事务所张晓蕙律师出席了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吉林吉人卓识律师事务所关于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七年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