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东方宝龙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有关事项的公告
2007年02月14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988 公司简称:S 宝龙 编号:临 2007-006
广州东方宝龙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有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原上市保荐机构为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证券”)。由于广东证券在经营过程中的严重违法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下达证监罚字[2005]3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取消其证券业务许可并责令关闭。目前,广东证券处于关闭清算期间,由清算组行使相应的管理职权,并由清算组组长行使法定代表人职权。
按照证券监管部门关于风险券商的处置原则,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已陆续完成对原广东证券的证券类资产和业务的承接工作。经本公司与安信证券、广东证券清算组协商,决定由安信证券承接原广东证券对本公司余下的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至2006会计年度结束。据此,本公司保荐机构变更为安信证券,同时,安信证券指定陈若愚和马益平担任本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广州东方宝龙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七年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