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中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承诺本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中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07年2月13日在公司本部十一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周德孚先生主持,会议应到11人,实到9人,李东明董事因公出差,委托金乐华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关于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1、战略决策委员会
战略决策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主任委员为董平先生,成员为周昌生先生(独立董事)、温定凯先生(独立董事)。
2、审计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主任委员为周昌生先生(独立董事),成员为张耀华先生、沈伟民先生(独立董事)。
3、提名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主任委员为沈伟民先生(独立董事),成员为周德孚先生、温定凯先生(独立董事)。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主任委员为温定凯先生(独立董事),成员为周昌生先生(独立董事)、周德孚先生。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上海中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七年二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842 证券简称:中西药业 编号:临2007_010
上海中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岩鑫
实业投资有限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700000股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7年2月26日
●公司部分限售股份已于2007年1月18日上市,本次部分限售股份上市系上海岩鑫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偿还控股股东上海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垫付对价所致,其持有股份上市比例为0.32%。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后,尚有两家非流通股股东将继续实行限售安排。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情况
1、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于2005年12月5日经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以2006年1月17日作为股权登记日实施,于2006年1月18日实施后首次复牌。
2、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无追加对价安排。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关于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有关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法人股东就本次股权分置改革作出如下承诺:所持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份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者转让;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五以上的本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在前项规定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十。
截止目前,公司全体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均严格履行了承诺事项。
三、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股本结构变化可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1、股改实施后至今,本公司的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股改实施后至今,本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的持股情况未发生变化。
四、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情况
1、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700000股;
2、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7年2月26日;
3、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明细清单:
4、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与股改说明书所载情况完全一致。
5、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为公司第二次安排有限售条件(仅限股改形成)的流通股上市。
6、截止本公告日,上海立新气体有限公司和海南中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尚未偿还上海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代为垫付的对价部分,因此,其上市流通需经得上海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的同意后再办理上市流通事宜。
五、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特此公告
上海中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七年二月十四日
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申请表
2、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过户登记确认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