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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2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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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钢集团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2007年02月14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000928     证券简称:*ST吉炭        公告编号:2007-004

      中钢集团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传闻简述

      《中国证券报》于2007年2月13日刊登了一篇有关“概念炒作愈演愈烈,不少央企谨对整体上市”的报导。该报导中描述“中钢集团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钢吉炭”)控股股东中国中钢集团公司去年11月表示过没有整体上市的计划, 在未来三至五年内,将推进矿业、炭素制品行业、耐火材料行业、铁合金业和装备制造业五大产业的资产分批进入资本市场,集团目前已经拥有吉林炭素(000928)、中钢天源(002057)两家上市公司。但是李荣融讲话对公司产生了重要影响,目前中国中钢集团公司已经召集了各券商对自身上市路径的各种可能进行研讨。这位人士强调,目前公司还没有任何成型的方案”。

      二、澄清说明

      1、经过公司调查核实并报请控股股东中国中钢集团公司核实,本公司董事会确认,中国中钢集团公司尚无整体上市的具体计划、安排、方案,也没有对中钢吉炭进行资产注入或资产重组的计划、安排、方案。

      2、中国中钢集团公司除中钢天源、中钢吉炭两家上市公司外,还有矿业、铁合金业、装备制造等产业在进行上市研讨,但是这些资产上市对中钢吉炭并不影响。

      3、中钢吉炭和中国中钢集团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本公司没有违反信息公平披露原则的情况。

      4、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网站(www.cninfo.com.cn)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钢集团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