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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纪委副书记、秘书长干以胜昨日上午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说,中国已承诺不判处赖昌星死刑。法律专家表示,对赖昌星赦免死刑,并非像有些人担心的那样使赖昌星逃脱应有的惩罚,反而更有利于实现司法公平。
主动投案可宽大处理
干以胜说,赖昌星是被国际刑警组织通缉的刑事犯罪逃犯。中国刑法有明确的规定,死刑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立即执行,一种是缓期执行。中国已承诺不判处赖昌星死刑,就包括不判处他立即执行和缓期执行,这个法律规定是非常明确的。
“中国是一个负责任、讲信誉的大国,说话从来是算数的。”干以胜说,自从查处赖昌星案件以来,先后有30多人投案自首,其中大部分都是从国外或者境外回来投案自首的。对这些人,司法机关全部兑现了政策,给予了宽大处理。
他透漏,赖昌星的弟弟赖昌图是从澳大利亚回来投案自首的,论罪应当判处死刑。但是由于他投案自首,并且能够配合司法机关办案,已经减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15年。而且由于认真服刑和改造,目前刑期已减为12年6个月。
干以胜同时奉劝赖昌星,不要再执迷不悟,明智的选择是尽快下决心回来投案自首,祖国的大门始终是敞开的。
赦免死刑是现实的选择
由于赖昌星涉嫌的犯罪事实严重,所以有人担心,对其不处以极刑,是否会造成司法不公平,也可能导致其他的犯罪嫌疑人通过同样的方式取得死刑的豁免。
但是中国人民大学一位教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这种担心混淆了立法管辖权和行使管辖权两者间的界限,是没有必要的。
这位专家说,我国刑法规定,对中国人的犯罪和在我国领域内的犯罪都要进行相应的刑事处罚,也就是说,赖昌星即便逃到任何国家,中国都享有管辖权,这是没有争议的。但是,这种管辖权只存在于理论上,在现实中还要考虑行使管辖权的问题。
“现在的问题是赖昌星已经潜逃到了加拿大,我国的司法机关是不能直接到国外去实施抓捕的,必须需要加拿大政府提供相应的国际刑事司法协助。”专家表示。
她说,限制和废除死刑是全球大趋势,许多国家基于自己对死刑的理解认为,既然本国不适用死刑,那么如果其他国家要求其提供司法协助,将通缉的犯罪嫌疑人引渡或遣返回国,便也要承诺不对其适用死刑。
“国家间的司法协助要建立在充分尊重双方主权基础上进行,而尊重主权最重要的是尊重法律,既然加拿大没有死刑,那么中国最现实的选择就是承诺对赖昌星不适用死刑。”
建议加政府早日遣返
该专家表示,赖昌星的违法犯罪仅仅是一般的刑事案件,所以她建议加拿大政府应该和中国政府密切配合,尽早将赖昌星遣返回中国。
“事实上,赖昌星长期滞留在加拿大,对加拿大本国也没有什么好处。”她说,根据现有的材料分析,赖昌星的经济犯罪可能会牵涉到洗钱、偷税等经济犯罪,这同样会扰乱加拿大的经济秩序。此外,处理不慎,也会在国际上形成一个很坏的样本,导致其他国家的犯罪分子纷纷逃往加拿大,这也是加拿大政府不愿看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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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良宇案件查处进展顺利
□新华社电
中共中央纪委副书记、秘书长干以胜13日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陈良宇案件目前查处进展顺利,正在逐步深入,将在适当的时候进行公布。
对于“陈良宇有3亿元股票”的说法,干以胜说:“这是没有任何根据的,有关陈良宇案件的具体案情,在案件全部查完以后会予以公布。”
在提及邱晓华案件时,干以胜说,邱晓华案件在纪律检查机关已经查结,目前已移送司法机关进行处理,现在司法机关正在审理当中,很快就要开庭审理。
中国积极筹建国家级预防腐败专门机构
□新华社电
中央纪委副书记、秘书长干以胜13日说,为了加大预防腐败的力度,中国正在积极筹建国家级的预防腐败的专门机构,这也是借鉴国际上一些有效的预防腐败的做法。“通过这个机构的建立,预防腐败的力度将会进一步加大。”
对此,干以胜表示,2007年在继续保持查办案件力度的同时,要进一步加大预防腐败的力度。“加强对干部的教育,特别是思想道德教育、作风教育、从政道德的教育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教育,使我们的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增强廉洁自律的自觉性。”他说。
“同时,加强制度建设,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工作的制度化水平。”干以胜说:“对于现有的制度,要加大督促检查的力度,保证这些制度的贯彻落实。”
在加强对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方面,干以胜表示:“要通过巡视工作、政务公开工作、厂务公开工作和村务公开工作以及党务公开工作,保证监督机制能够更加有效。”同时,“要加强反腐败国际合作,认真履行《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所规定的义务。”
干以胜强调,反腐败是一个系统工程,很多任务需要有关职能部门来完成。“我们当前很重要的一项工作,就是加大组织协调的力度,加强监督检查,保证各项任务能够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