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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2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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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英九请辞国民党主席 并宣布参选下任台湾地区领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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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英九请辞国民党主席 并宣布参选下任台湾地区领导人
    2007年02月14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新华社电

      

      综合台湾媒体报道:台湾检方13日下午宣布以涉嫌贪污起诉马英九,马英九随后宣布辞去中国国民党主席职务,并决定2008年参选台湾地区领导人。

      台湾“高检署”13日下午举行记者会,宣布结束马英九在台北市长任内“特别费”案的侦查,认定马英九将不须单据核销的“特别费”1100余万元新台币存入其私人薪资账户,未用于公务,又申请为个人财产,涉嫌贪污。检方对马英九提出起诉,但未具体求刑,并建议法院从轻量刑。原台北市长办公室秘书余文也因涉嫌贪污被起诉,原台北市长办公室主任廖鲤及4名秘书因涉嫌伪造文书被缓起诉。

      马英九于13日傍晚举行记者会。他表示,自己虽尊重司法,但是无法接受检察官的指控,对于被起诉感到“痛心疾首”,将为自己的清白而奋战到底。

      国民党于13日晚召开临时中常会,决定退回马英九的辞呈,请其再考虑。

      马英九被起诉,在岛内引发强烈争议。

      据了解,所谓“特别费”是台湾当局编列给各级行政负责人的特别津贴,其中一半须凭单据核销,另外一半不须凭据报销,可由行政负责人在签名后直接领用。长期以来,岛内对“特别费”应如何定性和动支缺乏明确规范。2006年8月,有民进党籍民意代表告发马英九“违规”使用其台北市长任内“特别费”,台检方随后展开相关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