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07年2月6日以传真方式通知,于2月13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公司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童爱平董事长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以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监管暂行规定》。
二、审议通过了《为成都中达公司提供续保的议案》;
为了满足生产经营过程中流动资金的需要,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成都中达软塑新材料有限公司向成都光大银行申请贷款人民币3000万元提供了连带责任担保,现该贷款已经到期,本公司拟继续为成都中达续贷提供担保,以本公司作为第一保证担保人,并增加控股子公司成都御源房地产公司为第二保证担保人。由于成都中达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其财务管理及资金调动服从公司统一安排,此项担保不会增加额外风险。
成都中达公司提供的2006年度财务报表表明,该公司2006年12月31日的总资产为72271万元,总负债为47199.5万元,净资产为25071.5万元。
三、审议通过了《为申龙创业公司提供续保的议案》;
根据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关于与申龙创业集团建立互保关系的议案》和2006年度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增加与申龙创业集团互保规模的议案》,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江阴中达软塑新材料有限公司为申龙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在江阴利港建行贷款人民币5000万元提供了担保和抵押,现该项贷款即将到期,基于公司与申龙创业集团的互保关系,公司同意继续作为担保方并以控股子公司江阴中达软塑新材料有限公司设备抵押为申龙创业公司的上述贷款续贷提供担保和抵押。
四、审议通过了《为申龙创业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了公司资金融通的需要,公司与江苏申龙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建立了长期互保关系。日前,江苏申龙创业集团有限公司请求公司为其向国联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贷款人民币10000万元提供担保,本公司董事会在考察了江苏申龙创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实际情况并审阅了相关资料后认为:
1、江苏申龙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并持有江苏申龙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4.95%的股权,结合其银行信用和实际偿债能力,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的风险不大。
2、江苏申龙创业集团有限公司本次贷款资金主要的用途确实是购买生产用原辅材料,尤其06年12月底以来,PP料一直下跌,企业集中采购生产原料纯属正常。因此我们认为本次贷款的资金用途正当,资金的安全性是可以得到保证的。
3、江苏申龙创业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江阴申鹏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和江阴美达新材料有限公司同意联合对此项担保进行反担保。公司董事会对江阴申鹏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和江阴美达新材料有限公司的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进行了分析,认为其具备反担保的能力。
经过研究,公司董事会同意为江苏申龙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向国联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贷款人民币10000万元提供担保,并以公司控股子公司常州御源房地产有限公司和成都御源置业有限公司相关土地提供抵押担保,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
截止2006年11月30日,江苏申龙创业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442068万元;总负债393936万元;净资产为4813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9.11%。江阴美达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的2006年度财务报表表明,该公司2006年12月31日的总资产为122188万元,总负债为90647万元,净资产为31541万元。江阴申鹏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提供的2006年度财务报表表明,该公司2006年12月31日的总资产为69374万元,总负债为60262万元,净资产为9112万元。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以上担保事项须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才能生效。
截止2006年12月31日,本公司共对外担保113925万元,其中为申龙创业集团提供担保70950万元。
五、提议公司召开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担保事项。有关该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程安排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2月13日
证券代码:600074 证券简称:中达股份 编号:临2007-008
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7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07年3月5日
●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江阴市滨江西路589号申达商务大厦二楼会议室
●会议方式:现场召开
●主要提案:重大对外担保事项
根据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召开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该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 会议时间:2007年3月5日上午10时
(二) 会议方式:现场召开
(三) 会议地点:江苏省江阴市滨江西路589号申达商务大厦二楼会议室
(四) 会议期限:预定半天
(五) 审议事项:
1、审议《为成都中达公司提供续保的议案》;
2、审议《为申龙创业公司提供续保的议案》;
3、审议《为申龙创业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六) 出席对象:
1、2007年2月26日下午三时止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上述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七) 登记办法:
凡有资格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请于2007年2月28日至3月2日9:00———15:00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有效股权凭证或授权委托书到江苏省江阴市滨江西路589号公司证券部登记,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联系人:赖业军
电话:0510-86686352
传真:0510-86686352
邮编:214443
(八) 其他事项:
1、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交通、住宿等费用自理。
2、有权得到会议通知的股东没有收到会议通知,会议及会议做出的决议并不因此无效。
特此通知。
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2月13日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股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07年3 月 日
回 执
截止2007年2月26日,我单位(个人)持有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帐号:
股东姓名(盖章):
2007年 3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