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望春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事项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本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近日获悉,执行人中国华北冶金建设公司天津分公司以被执行人协和健康医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不能履行(2006)二中民二初字第43号《民事调解书》规定的1045万元债务为由,向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协和健康资产。2007年1月26日,天津二中院公开拍卖协和健康医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所持本公司6800万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天津开发区德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1.52亿元的价格竞买成交。
另外,本公司于近日收到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2006二中执字第331-1号)后获悉:关于申请执行人中国华北冶金建设公司天津分公司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协和健康医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06)二中执字第331号民事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要求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协助执行以下事项:
1、解除被执行人协和健康医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上海望春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800万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的冻结。
2、将被执行人协和健康医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上海望春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800万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过户到买受人天津开发区德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名下。
本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该通知称:本公司大股东协和健康医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6800万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0.92%)已经划转给天津开发区德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天津开发区德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52亿元,经营范围:从事投资及投资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等经营业务。
特此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上海望春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2月15日
证券代码:600645 证券简称:*ST春花 公告编号:临2007-009
上海望春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本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近日接到大股东协和健康医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和健康”)通知后获悉:
1、协和健康以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开拍卖协和健康持有本公司6800万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违法为由,已于2007年2月5日向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中止执行申请,请求立即停止拍卖后继程序并撤销此次拍卖结果。
协和健康认为此次拍卖违法的主要理由是:
(1)协和健康已经在拍卖前将全部1045万元债务清偿;
(2)此次拍卖未经合法评估,其所使用的评估数据来源于其他案件已经失效的评估报告,严重低估股份价值;
(3)债务仅为1045万元,不应对股份进行整体拍卖。
2、协和健康以此次强制执行所依据的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06)二中民二初字第43号《民事调解书》违法为由,已于2007年2月7日向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请求撤销《民事调解书》,并对中国华北冶金建设公司天津分公司诉协和健康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进行再审。
协和健康申请撤销《民事调解书》的主要理由是,以协和健康名义进行调解的代理人未经协和健康合法授权,不能代表协和健康真实意思表示且违反调解自愿的原则。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和立案庭已分别接收上述申请,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特此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上海望春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