④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公司将现行政策下计入资本公积的政府补助,变更为在区分为与资产相关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后,将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递延收益并分期计入损益,将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损益,因此增加公司的当期利润。
⑤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企业合并》的规定,公司将现行政策下合并财务报表中少数股东权益单独列示,变更为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列示。此项政策变化将影响公司的股东权益列示。
(3)上述差异事项和影响事项可能因财政部对新会计准则的进一步讲解而进行调整。
6.2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6.3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6.4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6.5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6.6 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意见"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6.7 董事会本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母公司2006年度净利润为64,756,651.94元。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6,475,665.19元,母公司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8,280,986.75元,加上上年度未分配利润108,420,406.09元,扣除本年度发放2005年股东现金红利23,600,000.00元,本次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43,101,392.84 元。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的精神,公司已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并逐步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公司实施货币化分房制度后,本年度需发放“无房老职工”和“住房未达标老职工”一次性住房补贴共计877,094.40元。
按照财政部《关于企业住房制度改革中有关会计处理问题规定的通知》(财会[2001]5号)的有关规定:企业按规定发放给1998年12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的无房老职工的一次性补贴和住房未达标老职工补差一次性住房补贴,按实际发放的金额,在“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中列支。因此,董事会建议在“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中列支一次性住房补贴877,094.40元。
董事会建议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06年12月31日总股本177,0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26,550,000.00元。
实施利润分配和列支一次性住房补贴后,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115,674,298.44 元结转下年度。
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本报告期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7 重要事项
7.1 收购资产
□适用√不适用
7.2 出售资产
□适用√不适用
7.3 重大担保
□适用√不适用
7.4 重大关联交易
7.4.1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其中: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金额2,691,000元。
7.4.2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不适用
7.4.3 2006年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新增资金占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截止2006年末,上市公司未完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清欠工作的,董事会提出的责任追究方案
□适用√不适用
7.5 委托理财
□适用√不适用
7.6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7.6.1 原非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承诺事项及其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末持股5%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增减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7.6.2 未股改公司的股改工作时间安排说明
□适用√不适用
7.7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不适用
§8 监事会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法运作、公司财务情况、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和关联交易不存在问题。
§9 财务报告
9.1 审计意见
9.2 披露比较式合并及母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利润分配表和现金流量表
资产负债表
2006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单位: 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杨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经海林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霆
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2006年1-12月
编制单位: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杨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经海林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霆
现金流量表
2006年1-12月
编制单位: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杨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经海林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霆
9.3 如果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提供具体说明。
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未发生变化
9.4 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9.5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未发生重大变化。
9.6 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
重要提示
本公司于2007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会计准则”),目前本公司正在评价执行新会计准则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所产生的影响,在对其进行慎重考虑或参照财政部对新会计准则的进一步讲解后,本公司在编制2007年度财务报告时可能对编制“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以下简称“差异调节表”)时所采用相关会计政策或重要认定进行调整,从而可能导致差异调节表中列报的2007年1月1日股东权益(新会计准则)与2007年度财务报告中列报的相应数据之间存在差异。
会计师事务所对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的审阅意见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阅了后附的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以下简称“差异调节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关于做好与新会计准则相关财务会计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证监发〔2006〕136号,以下简称“通知”)的有关规定编制差异调节表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阅工作的检基础上对差异调节表出具审阅报告。
根据“通知”的有关规定,我们参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阅准则第2101号———财务报表审阅》的规定执行审阅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阅工作,以对差异调节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有限保证。审阅主要限于询问公司有关人员差异调节表相关会计政策和所有重要的认定、了解差异调节表中调节金额的计算过程、阅读差异调节表以考虑是否遵循指明的编制基础以及在必要时实施分析程序,审阅工作提供的保证程度低于审计。我们没有实施审计,因而不发表审计意见。
根据我们的审阅,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差异调节表没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的有关规定编制。
股东权益调节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杨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经海林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霆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杨勇
2007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