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月17日率先报道的*ST春花实际控制人面临变更终于有了结果。
*ST春花今日披露,公司近日获悉,执行人中国华北冶金建设公司天津分公司以被执行人协和健康医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不能履行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规定的1045万元债务为由,向天津二中院申请强制执行协和健康资产。2007年1月26日,天津二中院公开拍卖协和健康所持*ST春花6800万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天津开发区德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1.52亿元的价格竞买成交。
另外,*ST春花近日收到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后获悉:关于中国华北冶金建设公司天津分公司申请执行协和健康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天津二中院的民事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该院要求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解除协和健康持有的*ST春花6800万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的冻结,同时将该部分股权过户到买受人天津开发区德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名下。
目前,上述股权的划转工作已经完成,天津开发区德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成为*ST春花第一大股东,持有20.92%的股份。据悉,天津开发区德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52亿元,主要从事投资及投资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等经营业务。
据记者了解,拍卖会上共有4家公司参与竞买,天津开发区德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最高价最终胜出,折合每股2.235元,较*ST春花停牌前的价格折价59.6%。值得注意的是,天津开发区德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与竞买价格完全相同。
在拍卖之前,协和健康所持*ST春花6819.44万股境内法人股早在2005年11月就质押给了福州保税区奇圣工贸有限公司;2006年4月13日,因诉讼被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4月18日又因借款纠纷,被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再冻结;2006年11月15日,因与天津海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发生买卖合同纠纷,被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司法轮候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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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拍卖 协和健康指天津二中院违法
□本报记者 何军
虽然对*ST春花控制权的旁落已成事实,但协和健康却认为天津市二中院在执行拍卖时涉嫌违法。
*ST春花在披露实际控制人变更的同时称,近日接到公司大股东协和健康通知后获悉,协和健康以天津市二中院公开拍卖协和健康持有公司6800万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违法为由,已于2007年2月5日向天津市高院提出中止执行申请,请求立即停止拍卖后继程序并撤销此次拍卖结果。
协和健康认为此次拍卖违法的理由有三点:一是协和健康已在拍卖前将全部1045万元债务清偿;二是此次拍卖所使用的评估数据来源于其他案件已经失效的评估报告,严重低估股份价值;三是债务仅为1045万元,不应对股份进行整体拍卖。
此外,协和健康还以此次强制执行所依据的天津市二中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违法为由,已于2007年2月7日向天津市高院提出再审申请,请求撤销《民事调解书》,并对中国华北冶金建设公司天津分公司诉协和健康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进行再审。
*ST春花表示,天津市高院执行局和立案庭已分别接收上述申请,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01年8月出台的《关于冻结、拍卖上市公司国有股和社会法人股若干问题的规定》,如果协和健康的确在限期内向华北冶金天津分公司偿还了全部1045万元债务,按照有关司法解释,天津二中院不应再执行协和健康所持*ST春花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