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第三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07年2月14日上午10:30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成锋先生主持,会议应到会董事九人,实到会董事六人,董事孙江霖先生委托董事王征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吴革先生、独立董事于雳女士均委托独立董事潘忠武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1、关于公司聘请2006年度审计机构并支付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同意聘请上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审计机构,并向其支付年度审计费用65万元(含差旅费)。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 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将原《公司章程》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人。”修改为: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名,设董事长1人。”原《公司章程》其余部分内容不做修改。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 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3、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推荐成锋、贺伟民、牛玉法、王征、张宗珍、刘伟、程伟东、王友三、陈献政、曹光、于雳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候选人,其中:提名王友三、陈献政、曹光、于雳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简历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上述人等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条件,其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对上述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独立董事候选人在上报中国证监会审核同意后与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 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4、关于召开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召开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同意 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一)会议时间:2007年3月6日上午10:30分
(二)会议地点: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聘请2006年度审计机构并支付2006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3、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4、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四)会议出席对象
1、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07年2月26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与表决,该受托人不必是股东;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五)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请符合上述条件参加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法人股东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出席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到公司登记。异地股东、法人股东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传真的方式办理参会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07年2月27日上午10:00—13:00,下午16:30—19:30。
3、登记地点:新疆石河子红星路54号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二楼证券部。
联系人:许锐敏、谢炜
联系电话:0993-2902860、2901128 传真:0993-2901728
(六)出席会议的股东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及会议记录人签字的董事会决议、会议记录;
2、公司第二届第三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附: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3月2日召开的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权限行使股东权利。
1、对关于召开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会议议题中的第( )项审议事项投赞成票;
2、对关于召开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会议议题中的第( )项审议事项投反对票;
3、对关于召开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会议议题中的第( )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4、对1-3项未作具体指示的事项,代理人可(不可)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字或法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人上海证券帐户卡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
代理人签字: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2月15日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成锋先生:中国国籍,现年60岁,大专学历,高级会计师,1968年参加工作,1991年至1999年3月任石河子电力工业公司副经理,具有丰富的企业经营和财务管理经验,1999年3月至2001年2月担任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00年荣获全国质量管理先进个人、现任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股份公司控股子公司石河子开发区天富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石河子天源燃气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贺伟民先生:中国国籍,现年52岁,本科学历,高级政工师,1986年至1990年任新疆石河子市百货公司党委书记,1990年至2001年历任新疆石河子供电公司纪委书记、石河子电力工业公司党委副书记、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等职务,2001年任新疆天富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现任新疆天富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
牛玉法先生:中国国籍,现年50岁,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74年参加工作,1994年12月任石河子电力局生技科科长,1996年5月至1997年7月任石河子红山嘴电厂副厂长,1997年7月任石河子红山嘴电厂厂长,1999年10月至2001年3月任石河子电力工业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王征先生:中国国籍,现年53岁,工学学士,高级工程师,1974年参加工作,1982年10月至1986年12月任安徽省安庆市石化总厂热电厂生产技术科科员、车间副主任;1986年12月至1999年10月先后任石河子热电厂生产技术科科长、副厂长、厂长;1999年10月至2001年3月任石河子电力工业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2001年3月至今任新疆天富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
张宗珍女士:中国国籍,现年41岁,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1995年至1999年3月任石河子电力工业公司财务科副科长、科长,1999年3月至今任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刘伟先生:中国国籍,现年40岁,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1992年9月至1995年3月历任新疆石河子市热电厂锅炉分厂主任,1995年4月至1996年6月任新疆石河子市热电厂检修分厂副主任,1996年6月至9月任石河子市热电厂热力分公司经理,1996年9月至1997年7月任新疆石河子热电厂生技科科长,1997年至2001年5月历任新疆石河子市热电厂副厂长、厂长兼总工,2001年6月至2003年12月任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厂厂长,2003年12月至今任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厂及东热电厂厂长。
程伟东先生:中国国籍,现年47岁,研究生学历,高级政工师,1977年至1995年要新疆石河子供电公司工作,历任党办干事、保卫科负责人、科长。1995至1997年任新疆石河子电力工业公司党委办公室主任,1998年为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筹委会成员,1999年3月至2001年3月任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现任新疆天富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友三先生:中国国籍,现年72岁,1952年参加工作,历任新疆自治区建设银行(二级行)副行长、行长,1980年5月至1988年6月,历任新疆自治区建设银行(一级行)副行长、行长,1988年9月至1991年1月任新疆自治区人民银行行长,1991年2月至1996年1月任新疆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1996年2月至2001年2月任新疆自治区政协副主席,2001年2月退休。目前还兼任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啤酒花股份有限公司、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
陈献政先生:中国国籍,现年64岁,1964年参加工作,历任新疆石河子八一制糖厂厂党委书记,1988年10月至1991年3月先后任农八师石河子市计划经济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1991年3月至1995年5月先后任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计财局(后改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计财委)副局长、副主任,1995年5月至2003年8月任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计划委员会主任,2003年8月至2005年4月任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员会主任,2005年4月30日退休。
曹光先生:中国国籍,现年53岁,高级工程师。历任化工部第八设计院经协室主任,经营部副主任,深圳分院院长兼经营部副主任,海外事业部主任,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兼总经济师,总经理等职。现任中国成达工程公司总经理,兼任川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于雳女士:中国国籍,现年36岁,本科学历,1993年参加工作,1993年至1996年在新疆会计师事务所国际部工作,1996年至1998年任新疆会计师事务所股份部部门经理,1998年至2000年任新疆华西会计师事务所股份部部门经理,2000年至今任天津五洲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王友三、陈献政、曹光、于雳为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盖章)
2007年2月14日于石河子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曹光,作为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曹光
2007年2月7日于成都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陈献政,作为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陈献政
2007年1月15日于石河子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王友三,作为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王友三
2007年2月13日于乌鲁木齐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于雳,作为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于雳
2007年2月13日于乌鲁木齐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关于独立性的补充声明
一、基本情况
1. 本人姓名: 于雳
2. 上市公司全称: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
3. 其他情况:详见《独立董事履历表》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二、是否为国家公务员或在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任职的人员?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三、是否为在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或者控股股东的子公司、分公司等下属单位任职的人员或其亲属?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四、是否是在为本公司提供审计、咨询、评估、法律、承销等服务的机构任职的人员并参与了有关中介服务项目?是否为该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或者合伙人?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五、是否为在本公司贷款银行、供货商、经销商单位任职的人员?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六、是否为中央管理的现职或者离(退)休干部?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本人 于雳 (正楷体签名)郑重声明:上述回答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完全明白做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上述回答和所提供的其他资料,评估本人是否适合担任本公司的独立董事。
声明人:于雳(签字)
日 期:2007年2月13日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关于独立性的补充声明
一、基本情况
1. 本人姓名: 王友三
2. 上市公司全称: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
3. 其他情况:详见《独立董事履历表》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二、是否为国家公务员或在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任职的人员?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三、是否为在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或者控股股东的子公司、分公司等下属单位任职的人员或其亲属?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四、是否是在为本公司提供审计、咨询、评估、法律、承销等服务的机构任职的人员并参与了有关中介服务项目?是否为该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或者合伙人?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五、是否为在本公司贷款银行、供货商、经销商单位任职的人员?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六、是否为中央管理的现职或者离(退)休干部?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本人 王友三 (正楷体签名)郑重声明:上述回答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完全明白做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上述回答和所提供的其他资料,评估本人是否适合担任本公司的独立董事。
声明人:王友三(签字)
日 期:2007年2月13日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关于独立性的补充声明
一、基本情况
1. 本人姓名: 陈献政
2. 上市公司全称: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
3. 其他情况:详见《独立董事履历表》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二、是否为国家公务员或在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任职的人员?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三、是否为在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或者控股股东的子公司、分公司等下属单位任职的人员或其亲属?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四、是否是在为本公司提供审计、咨询、评估、法律、承销等服务的机构任职的人员并参与了有关中介服务项目?是否为该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或者合伙人?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五、是否为在本公司贷款银行、供货商、经销商单位任职的人员?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六、是否为中央管理的现职或者离(退)休干部?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本人 陈献政 (正楷体签名)郑重声明:上述回答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完全明白做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上述回答和所提供的其他资料,评估本人是否适合担任本公司的独立董事。
声明人:陈献政(签字)
日 期:2007年1月15日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关于独立性的补充声明
一、基本情况
1.本人姓名: 曹光
2.上市公司全称: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
3.其他情况:详见《独立董事履历表》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二、是否为国家公务员或在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任职的人员?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三、是否为在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或者控股股东的子公司、分公司等下属单位任职的人员或其亲属?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四、是否是在为本公司提供审计、咨询、评估、法律、承销等服务的机构任职的人员并参与了有关中介服务项目?是否为该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或者合伙人?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五、是否为在本公司贷款银行、供货商、经销商单位任职的人员?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六、是否为中央管理的现职或者离(退)休干部?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本人 曹光 (正楷体签名)郑重声明:上述回答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完全明白做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上述回答和所提供的其他资料,评估本人是否适合担任本公司的独立董事。
声明人:曹光(签字)
日 期:2007年2月7日
对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提名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独立董事意见
本人作为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二届第三十四次董事会,审议了会议拟定的各项议案,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董事会提名的董事候选人:成锋、贺伟民、牛玉法、王征、张宗珍、刘伟、程伟东、王友三、陈献政、曹光、于雳均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条件,其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对上述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2007年2月14日
潘忠武 吴革(潘忠武代) 于雳(潘忠武代)
股票代码:600509 股票简称:天富热电 编号:2006-临007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07年2月14日下午4:00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程伟东先生主持,会议应到会监事三人,实到会监事三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1、关于公司聘请2006年度审计机构并支付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同意聘请上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审计机构,并向其支付年度审计费用65万元(含差旅费)。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 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将原《公司章程》第一百零六条“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人。”修改为:第一百零六条“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名,设董事长1人。”将原《公司章程》其余部分内容不做修改。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 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3、关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届监事会同意推荐杜海峰、谢晓华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候选人。(附监事候选人简历)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公司职工代表民主选举,吴凤英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 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7年2月14日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杜海峰先生:中国国籍,现年51岁,大学文化程度,高级政工师,历任石河子红山嘴电厂车队党支部书记,石河子红山嘴电厂宣传科干事;红山嘴电厂纪委干事、纪检员、纪委副书记、机关支部书记;石河子电力工业公司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2001年4月至今任新疆天富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委书记、监事会主席兼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纪委书记。
谢晓华女士:中国国籍,现年43岁,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1981年参加工作,1982年1月至1984年3月任石河子向阳商场主管会计,1987年7月至1991年6月任石河子棉麻公司主管会计,1991年7月至1995年4月任石河子棉麻公司财务科副科长、科长,1995年5月至1998年2月任石河子棉麻公司副经理兼财务科长,1998年3月至今任新疆天富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师。
吴凤英女士:中国国籍,现年53岁,大专学历,高级政工师,1971年在新疆石河子南山煤矿参加工作,1976年调入新疆石河子南山水泥厂,1991年在新疆石河子供电公司任党办副主任,1996年任新疆石河子热电厂纪委副书记,1998年调入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任政工部部长,现任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厂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