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股东大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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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股东大会(临时会议)会议于2007年2月15日在上海影城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有594人,代表股权192,030,485股,占公司总股本46,533.3455万股的41.27%,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平先生主持。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招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补充协议》的议案。
大会同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股份转让有关事宜。
同意100,480,79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的93.78%
反对5,779,41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的5.39%
弃权886,49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的0.83%
股东大会在对上述议案表决时,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上海复星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其持有的公司有表决权股份84,883,782股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本次会议经上海市广庭律师事务所俞云鹤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大会人员的资格和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2月15日
备查文件:
1、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股东大会(临时会议)决议
2、上海市广庭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