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18562500股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7年2月28日
●本公告所提及的上市流通股数量百分比以公司200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前总股本37125万股为基数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情况
1、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花科创”或“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于2006年2月17日经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以2006年2月24日作为股权登记日实施,于2006年2月28日实施后首次复牌。(详见《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刊登于2006年2月23日的《上海证券报》)
2、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无追加对价安排。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关于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有关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山西兰花煤炭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花集团”)承诺: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但不包括兰花集团如在此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完毕后在二级市场上增持的兰花科创股票;上述承诺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兰花集团出售数量占兰花科创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不超过百分之十;
三、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1、2006年12月27日,因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3675万股,总股本变更为40800万股(详见《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公司200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情况及股份变动情况公告》,刊登于2006年12月29日的《上海证券报》),但在计算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的比例时,仍将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前的股本总额37125万股为基数计算。
2、股改实施后至本公告刊登日,因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3675万股,公司的总股本由37125万股变更为40800万股,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兰花集团持有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804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49.58%变更为45.11%。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后新进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四、大股东占用资金的解决安排情况
公司不存在大股东占用资金。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我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保荐机构,根据有关规定,对公司相关股东申请股份解除限售事宜出具了核查意见。核查意见主要内容如下:
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兰花集团履行了股权分置改革承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国家关于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则。
六、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情况
1、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18562500股;
2、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7年2月28日;
3、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明细清单
4、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与股改说明书所载情况完全一致。
5、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为公司第一次安排有限售条件(仅限股改形成)的流通股上市。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后,以现有总股本40800万股进行统计的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注:战略投资者配售股份指公司200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向十名特定投资者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特此公告。
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七年二月十五日
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申请表
2、投资者记名证券持有数量查询证明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