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春节将至,建设部又给广大民众带来了好消息:“今年年底之前,全国所有县市都要建立廉租房制度。”
喜哉!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众所周知,廉租房是国际通行的保障低收入者居住权的做法,但在国内,曾经几乎所有的城市都对此缺乏重视,建设规模大大滞后于城市发展。现在,这样的现状终于有了改变的迹象。
廉租房有时是不讨人喜欢的孩子。在许多地方政府的决策文件中,总会流露出对于廉租房变“贫民窟”的担忧,认为贫困人口聚集在一起,会使城市治安、环境等变得混乱,影响所谓“文明形象”。其实,这样的担忧有些滑稽,是典型的“看衣不看人”,更是将低收入者定位潜在犯罪者的“有罪推论”,可以休矣。
廉租房制度坎坎坷坷,除了那些不必要的担忧外,一个重要原因还在于一些地方不停粉饰而不干实事。动不动就“几个几千万”,落到实处的却总也看不见。窃以为,这种“波将金村”似的做法更为不可取,似乎回到了久远的“五驴表”的时代———“我这一块表,在农村可以买五头毛驴!”当时,赵树理就针对一些文学作品对农村情况多粉饰夸张而批评说,农村的情况不像许多作品描写得那样好,“农民还很苦,城乡差别还很大。”
庆幸的是,我们的建设部没有“家丑不外扬”,除了点名批评了145个尚未建立廉租房制度的城市,给出了今年的建设大限外,还直指了廉租房发展中的五大弊病,特别是廉租房制度覆盖面低;部分城市还没有建立廉租住房保障对象档案,申请、审批、退出机制不完善;相当数量的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进展缓慢等等,这都是根本性的问题。
廉租房制度带有普遍性,因为它是民生之所在。晏阳初曾说,“三C”为制度之根本,就是孔子(Confucius)、基督(Christ)和苦力(Coolies)。比较具体地说,是:来自远古的儒家民本思想,来自近世的传教士精神和来自四海的民间疾苦和智慧。廉租房制度意在服务大众,套用一下,也应有自己类似的3C,其中,这“民为本”的精髓切切不可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