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辖区证券公司全部整改完毕
2007年02月16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本报记者 屈红燕
深圳证监局副局长曹汝明昨日在此间举行的会议上表示,深圳辖区资本市场监管取得全面进展,证券公司历史问题和遗留问题全部整改完毕,股权分置改革和清欠任务基本完成。
曹汝明表示,深圳辖区资本市场监管在2006年取得五个方面的实质性突破。一是证券公司综合治理目标基本实现、历史遗留问题和违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向规范创新发展转折。二是股权分置改革和清欠任务基本完成,截至去年年底,辖区有71家公司完成或进入股改程序,占应股改公司总数75家94.7%,市值比达到94.74%。除国务院国资委控股的三九医药外,辖区上市公司清理大股东违规占用资金工作全面完成,清欠总额达6.37亿元。三是深入开展审计监管,辖区监管对象信息披露质量有明显提高。四是强化对基金公司的合规监管,完成了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试点工作。
深圳证监局今年将完成证券公司综合治理,完善自我约束和制衡机制。据介绍,深圳证监局将推动创新类和规范类券商的创新发展,支持参与融资融券、金融期货、股权投资等创新试点工作,推动辖区证券公司以第三方存管为代表的基础性制度改革,建立证券公司合规监管制度,开展证券公司信息系统治理。
另外,深圳证监局还将全面落实全国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精神,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以执行新会计准则、新审计准则为重点,深入开展年报审计监管工作。二是以改进治理水平和增加透明度为重点,进一步做好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工作。三是全面开展基金业年报审计监管和内控核查监管,加强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监管,净化市场环境。同时,深圳证监局还将做好股指期货推出前的各项准备,继续做好打非工作,加强对上市公司后备资源培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