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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2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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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版:财经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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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版:财经要闻
    今年调控重在控制固定资产投资和信贷规模
    当前信贷反弹压力仍很大
    企业商品价格涨幅轻微回落
    存款加速活期化 潜在通胀压力隐现
    后股改时代资本市场面临三大挑战
    “德隆系”主犯张业光获刑4年
    河北成立“打非”协调小组
    1月份70个城市房价涨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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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德隆系”主犯张业光获刑4年
    2007年02月16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据新华社电

      

      “德隆系”主犯之一张业光案在武汉审结。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其具有自首情节,近日一审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

      张业光曾任新疆德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德隆国际战略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友联管理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执委、德恒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法院认为,上海友联管理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指使和操纵金新信托、德恒证券、恒信证券、伊斯兰信托、中富证券、大江国投等单位,采取承诺保底和固定收益率的方式,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告人张业光作为上海友联的执委、董事,在上海友联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犯罪过程中,参与制定融资方案、融资利率,下达融资计划,协助唐万新组织、指挥各金融机构进行非法融资活动,并对各金融机构融资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参与决定资金的调拨和使用,系主要决策者和指挥者之一。张业光还担任德恒证券法定代表人,直接负责德恒证券开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活动,系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鉴于张业光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其全部犯罪事实,法院遂认定其具有自首情节而作出了从轻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