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君安与豫能控股纠纷了结
2007年02月16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本报记者 岳敬飞
今日,豫能控股公告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河南豫能高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豫能高科公司”)与国泰君安证券郑州花园路营业部(以下简称“国泰君安郑州营业部”)之间的国债投资资金纠纷案件业已结案。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月14日下达了《民事调解书》。经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原被告双方达成如下协议:第一、国泰君安郑州营业部返还豫能控股公司、豫能高科公司国债投资资金,返还总额为5000万元人民币。返还期限为自人民法院调解书生效的次日起不超过两年。第二、两案诉讼费合计27万元原被告双方各承担50%。豫能控股、豫能高科公司未就该事项计提过坏账准备,国债投资资金纠纷案件结案不会对豫能控股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