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财经要闻
  • 3:焦点
  • 4:观点·评论
  • 5:证券
  • 6:金融
  • 7:时事·国内
  • 8:时事·海外
  • A1:公 司
  • A2:上市公司
  • A3:产业·公司
  • A5:信息大全
  • A6:信息大全
  • A7:信息大全
  • A8:信息披露
  • A9:信息披露
  • A10:信息披露
  • A11:信息披露
  • A12:信息披露
  • A13:信息披露
  • A14:信息披露
  • A15:信息披露
  • A16:信息披露
  • B1:理财
  • B2:新春盘点
  • B3:新年牛股
  • B4:春播金股
  • B5:上证研究院
  • B6:上证研究院
  • B7:上证研究院
  • B8:上证研究院
  •  
      2007 年 2 月 26 日
    前一天  后一天  
    按日期查找
    A1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pdf
     
     
      | A15版:信息披露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公告
    福建实达电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风险提示及传闻澄清公告(等)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 四川省国资委批准的公告(等)
    海富通强化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 海富通风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 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网下配售股票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将所持公司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减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8621-38967758、fanwg@cnstock.com ) 。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公告
    2007年02月26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作为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一部分,公司以2007年2月12日为股权登记日,向全体股东执行了每10股转憎2.5股的资本公积金转增方案。

      2、本公司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已获得资本公积金转增2.5股,加上本次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按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送出的3.77股对价股份,即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实得6.27股。

      3、流通股股东本次获得的股份不需要纳税。

      4、实施股权分置改革的股权登记日:2007年2月27日

      5、流通股股东获得转增股份及对价股份到账日期:2007年2月28日

      6、流通股股东获得转增股份及对价股份上市交易日:2007年3月1日

      7、2007年3月1日,原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性质变更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8、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完毕后,公司股票将于2007年3月1日恢复交易,对价股份上市流通,股票简称由“SST丰华”变更为“ST丰华”,股票代码“600615”保持不变。

      9、2007年3月1日当日公司股票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通过情况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经2007年12月29日召开的公司200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并获商务部商资批[2007]170号文批准。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内容

      1、方案要点

      (1)资本公积金转增

      本公司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对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5股,沿海地产投资(中国)有限公司所获转增股份保留,上海久昌实业有限公司、上海海港兴嘉物贸有限公司、上海信融投资有限公司、上海豫园(集团)有限公司将所获全部转增股份送给流通股东,其他非流通股股东将每10股所获转增2.5股中的2.3股送给流通股股东,加上流通股股东自身获得的转增股份,流通股股本将增加29,165,610股。以转增股本后支付对价前的股本作为基数计算,流通股股东获得的对价相当于“送股模型”下每10股流通股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3.01769股股份的对价。

      (2)资产重组

      本公司将目前所持有的北京红狮涂料有限公司90%股权按照基于评估值协商确定的价格出售给深圳尔泰投资有限公司。此外,由本公司受让沿海地产投资(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沿海投资”)全资子公司鞍山公司的全部股权,该股权资产评估值为11,129.26万元,双方约定本公司支付的转让价款为5,600万元。该转让价款与评估值之间的差额5,529.26万元,作为沿海投资支付的股改对价,按流通股东目前持股比例计算,流通股东相当于每10股获得了2.66股。

      截止2007年2月6日,上述资产重组的各项相关手续已完成。

      2、非流通股股东承诺事项:

      (1)参加股权分置改革的非流通股股东根据相关规定做出法定承诺。

      (2)公司第一大股东沿海投资作如下特别承诺:

      沿海投资除遵守法定承诺外,并承诺在方案实施后通过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原非流通股份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24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3)公司第二大股东上海久昌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昌实业”)作如下特别承诺:

      ①久昌实业除遵守法定承诺外,并承诺在方案实施后通过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原非流通股份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24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②对未就该股改方案表示意见或者已表示反对意见的非流通股股东,久昌实业承诺可代为支付对价,但被代付对价的非流通股股东将来在办理其持有的股份上市流通时,须向久昌实业支付所代付的股份,支付自股权分置改革完成股票复牌后第一个交易日至偿还日为止代垫股份所获得的一切孳息(包括但不限于现金股利、送股、转增股票等),并取得久昌实业的书面同意后,由公司董事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该等股份的上市流通申请方可流通。

      ③如果提出动议股东之外的其他非流通股股东的股份因发生质押、冻结或其他情形而无法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的,由久昌实业代为支付。被代付对价的非流通股股东将来在办理其持有的股份上市流通时,须向久昌实业支付所代付的股份,支付自股权分置改革完成股票复牌后第一个交易日至偿还日为止代垫股份所获得的一切孳息(包括但不限于现金股利、送股、转增股票等),并取得久昌实业的书面同意后,由公司董事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该等股份的上市流通申请方可流通。

      三、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进程:

      

      四、对价股份安排实施办法

      以资本公积金向流通股股东转增的股份及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对价股份,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根据方案实施股份变更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计入账户。每位流通股股东按所获对价股份比例计算后不足一股的部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上市公司权益分派及配股登记业务运作指引》中的零碎股处理方法处理。

      五、对价安排执行情况表

      

      六、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股份结构变动表(单位:股)

      

      七、有限售条件的股份可上市流通预计时间表

      

      

      注:G日为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复牌首日,即2007年3月1日。

      注1:如发生为其他非流通股股东代为支付对价的情况,则相应调减代为支付的股份数。

      八、 财务指标变化情况(以2006年度报告数据测算):

      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涉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扩大了公司总股本,公司的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将发生变化。具体变化情况如下:

      

      九、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东方路3601号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电 话:021-58702762、58811688-333

      (3)传 真:021-58702762

      (4)邮政编码:200125

      (5)电子信箱:fh600615@163.com

      (6)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http://www.fenghwa.sh.cn

      十、备查文件

      1、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2、国浩律师事务集团(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3、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全文(修订版);

      4、兴业证券有限公司关于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保荐意见书》及《补充保荐意见书》;

      5、国浩律师事务集团(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法律意见书》及《补充法律意见书》;

      6、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红狮涂料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完成的公告;

      7、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沿海绿色家园(鞍山)有限公司100%股权完成的公告;

      8、商务部批复文件(商资批[2007]170号)。

      特此公告。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二月二十六日

      股票代码:600615 股票简称:SST丰华     编号:2007-19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