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景顺长城景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下设之景顺长城优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优选股票基金”)、景顺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货币市场基金”)和景顺长城动力平衡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动力平衡基金”);
2、景顺长城内需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内需增长基金”);
3、景顺长城鼎益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景顺鼎益基金”);
4、景顺长城资源垄断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景顺资源基金”)。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招商银行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招商银行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的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以及基金申购业务。投资者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现将有关定期定额投资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适用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景顺长城景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内需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鼎益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和景顺长城资源垄断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的约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
二、定期定额申购业务销售网点
投资者可以通过招商银行在以下41个城市500多个营业网点办理定期定额申购业务:深圳、北京、广州、上海、南京、合肥、杭州、沈阳、福州、成都、武汉、西安、济南、天津、重庆、昆明、兰州、郑州、厦门、泉州、乌鲁木齐、哈尔滨、丹东、盘锦、南昌、青岛、烟台、无锡、江阴、苏州、常州、大连、长沙、黄石、宁波、绍兴、温州、宜昌、东莞、佛山、太原。
三、申请方式
1.凡申请办理上述基金"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的投资者须首先开立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或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已开户者除外),具体开户程序请遵循招商银行的规定;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适用于优选股票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动力平衡基金和内需增长基金,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适用于景顺鼎益基金和景顺资源基金。
2.已开立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帐户或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业务凭证,到招商银行各营业网点或通过网上银行渠道及电话银行渠道申请办理此业务,具体办理程序遵循招商银行的规定。
四、办理时间
本业务的申请受理时间与上述基金在招商银行进行日常基金交易的受理时间相同。非基金交易时间在招商银行提交的申请,视做下一基金工作日受理的交易。
五、申购费率
如无另行规定,定期定额申购费率及计费方式等同于正常的申购业务。具体申购费率及计费方式请参见上述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六、定期扣款金额
投资者可以与招商银行约定每月固定扣款金额,每期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300元(含申购手续费),不受首次单笔申购最低为1,000元人民币的限制,且不设定定期定额累计申购限额。招商银行定期自动代投资者提交的申购金额,应与原定期定额申购开通申请中填写的申购金额一致。
七、扣款方式和扣款日期
1、投资者应遵循招商银行的有关规定,招商银行约定每月8日为固定扣款日期;
2、投资者须指定一个有效资金账户作为每期固定扣款账户;
3、如果在约定的扣款日前投资者开办定期定额业务的申请得到成功确认,则首次扣款日为当月,否则为次月。
4.如因投资者原因造成连续3期扣款不成功,则视为投资者自动终止“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八、交易确认
以每期实际定期定额申购申请日(T日)的基金份额资产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定期定额申购的确认以上述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九、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变更和终止
1、投资者变更每期扣款金额、扣款帐户等,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原销售网点申请办理业务变更,具体办理程序遵循招商银行的规定;
2、投资者终止“定期定额投资计划”,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招商银行申请办理业务终止,具体办理程序遵循招商银行的有关规定;
3、“定期定额投资计划”业务变更和终止的生效日遵循招商银行的具体规定。
十、业务咨询
1、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0755-82370688
公司网址:www.invescogreatwall.com
2、招商银行
招商银行客服热线:95555;金葵花客户专线:40088955555
银行网址:www.cmbchina.com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资料。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7年2月27日
景顺长城内需增长基金新增
中国工商银行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工商银行”)签订的代销协议,自本公告日起,中国工商银行开始代理销售景顺长城内需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04)。
一、代销机构情况
名 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成立时间:2005年10月28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2480亿元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田耕
电 话:(010)66107900
传 真:(010)66107914
客户服务电话:95588(全国)
网址:www.icbc.com.cn
二、代销机构网点:
在中国工商银行全国指定网点对所有投资者办理开户和申购业务(如有变化请以当地中国工商银行公告为准)。
三、通过中国工商银行办理开户和申购的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
日常工作日9:30至15:00。
2、开户及申购程序
1)向代销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A. 本人现时有效的法定身份证件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军人证、护照等,下同)
B. 填妥的《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
C. 中国工商银行牡丹灵通卡或理财金账户卡
投资者可于T+2日(工作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以后通过中国工商银行指定的代理基金业务网点办理开户确认手续。
2)开户同时可办理申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以下材料:
A. 本人现时有效的身份证件原件
B. 中国工商银行牡丹灵通卡或理财金账户卡
C. 填妥的《基金业务申请表》、《基金申/认购申请表》
中国工商银行网上银行和电话银行可同时受理基金的申购业务,具体情况可通过该行网站、客户服务电话(95588)查询。
中国工商银行代销网点接受申购申请后,当即向投资人提供缴款回执;投资人可于T+2日(工作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后到该行基金代销网点办理申购业务确认手续。
(3)注意事项
1)一个投资者只能开立一个基金账户;
2)中国工商银行代销网点在个人投资者申请申购基金时不接受现金,投资者必须预先在用于申购基金的理财金账户卡或牡丹灵通卡中存入足额的资金;
3)个人投资者指定的银行存款账户须是中国工商银行理财金账户卡或牡丹灵通卡中的人民币活期结算账户;
4)个人投资者申购基金申请须在公布的个人投资者申购时间内办理;
5)代销具体事宜,请以中国工商银行公告为准。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工商银行咨询电话:95588(全国)
网址:www.icbc.com.cn
2、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755-82370688
网站:www.invescogreatwall.com
欢迎广大投资者到中国工商银行各销售网点咨询以及办理开户、申购等相关业务。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7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