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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2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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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久富核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集中申购期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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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久富核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集中申购期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007年02月28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基金管理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七年二月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

      重要提示

      1、长城久富核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由久富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成。依据中国证监会2007年2月1日证监基金字[2007]25号文核准的久富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久富证券投资基金由封闭式基金转为开放式基金、调整存续期限、终止上市、调整投资目标、范围和策略、修订基金合同,并更名为“长城久富核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自2007年2月12日起,原《久富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为《长城久富核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

      2、本基金是契约型上市开放式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符合基金上市交易条件的,本基金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3、本基金管理人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4、本基金自2007年3月5日至2007年4月5日开放集中申购,期间不开放赎回,称为“集中申购期”。

      5、投资者可通过场外申购和场内申购两种方式进行集中申购。本基金通过场外发售的销售机构包括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本基金通过场内发售的机构为具有基金代销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各销售机构集中申购业务的办理网点、办理日期和时间等事项参照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6、本基金集中申购的份额发售对象为境内合格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禁止购买者除外)以及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

      7、本基金集中申购申报价格为基金份额面值1.00元。基金集中申购代码为“162006”,简称为“长城久富”。持有由原久富基金份额转型而来的基金份额(代码为“184720”)的投资者如办理本基金集中申购业务,也同样需使用“162006”代码。

      8、集中申购期内,实行限量申购。如果预计申购规模达到或超过80亿份左右的目标销售规模时,本公司将发布公告并自公告当日起(含公告日)提前终止本次集中申购活动。对于超出部分,本公司有权不予确认。若最后一日申购过多,导致超出目标销售规模范围,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按比例确认等方式部分确认。对于未被确认的申购申请,将依法及时全额退款。

      9、投资者欲通过场外申购本基金,需开立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若已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的,则不需要再次办理开户手续。集中申购期内本公司直销中心和指定的基金销售代理机构网点同时为投资者办理场外申购的开户和申购手续。

      10、投资者欲通过场内申购本基金,应使用深圳A股账户或基金账户。集中申购期内具有基金代销资格的深交所会员单位可同时为投资者办理场内申购的开户和申购手续。

      11、通过本基金指定代理销售机构场外申购基金,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的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为10万元,不设级差限制。

      12、通过具有基金代销资格的深交所会员单位场内申购基金,单笔最低申购份额为1,000份,超过1,000份的须为1,000份的整数倍,且每笔申购最大不超过99,999,000份基金份额。

      13、本基金申购期间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设置最高累计申购金额限制。

      14、投资人在集中申购期内可以多次申购基金份额,但已提交的申购申请不允许撤销。

      15、销售机构对申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购申请。对于T日交易时间内受理的集中申购申请,登记结算机构将在T+1日就申请的有效性进行确认。投资者可在基金集中申购期结束后,到其办理集中申购业务的销售网点打印确认凭证。

      16、本公告仅对本基金集中申购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2007年2月 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本公司指定代理销售机构网站上的《长城久富核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

      17、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http://www.ccfund.com.cn)。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申请表格和了解有关基金集中申购事宜。

      18、集中申购期内,本基金还有可能新增代理销售机构,请留意近期本公司及各代理销售机构的公告,或拨打本公司及各代理销售机构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

      19、对于未开设本基金销售网点地区的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68-666、0755-83680399)或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各代理销售机构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本基金的申购事宜。对申购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的投资者,本公司提供上门服务。

      20、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本基金份额的发售安排做适当调整,并予以公告。

      21、本发售公告中未明确指明仅适用于“场内申购”或“场外申购”的相关内容,对于“场内申购”、“场外申购”均适用。

      一、本次发售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

      长城久富核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二)基金类型

      运作方式:契约型上市开放式。

      基金类别:股票型。

      (三)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四)基金单位面值

      每份基金单位面值为1.00元人民币。

      (五)深交所挂牌价格

      人民币1.00元

      (六)发售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证券投资基金者除外),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七)销售机构

      1、场内集中申购

      本基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网定价发售,基金份额发售机构为具有基金代销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

      (1)已经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深交所会员单位

      广发证券、国泰君安证券、国信证券、招商证券、银河证券、联合证券、中信证券、海通证券、申银万国证券、广东证券、西南证券、华龙证券、大同证券、民生证券、山西证券、北京证券、长江证券、万通证券、广州证券、兴业证券、天同证券、华泰证券、渤海证券、金通证券、万联证券、国元证券、湘财证券、东吴证券、东方证券、光大证券、天一证券、上海证券、国联证券、浙商证券、平安证券、华安证券、东北证券、天和证券、南京证券、长城证券、东海证券、泰阳证券、国海证券、第一证券、中原证券、中银国际证券、财富证券、国都证券、恒泰证券、华西证券、东莞证券、西北证券、国盛证券、新时代证券、齐鲁证券、华林证券、宏源证券、中金公司、广发华福证券、世纪证券、德邦证券、第一创业证券、信泰证券、金元证券、江南证券、西部证券、中信建投证券、财通证券。

      (2)本基金集中申购期结束前获得基金代销资格并具有深交所会员单位资格的证券公司也可代理场内的基金份额发售。具体名单可在深交所网站查询,本基金管理人将不就此事项进行公告。

      (3)尚未取得基金代销资格,但属于深交所会员的其他机构,可在本基金上市交易后,代理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参与本基金的买卖。

      2、场外集中申购

      (1)直销机构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直销中心

      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2066号华能大厦西区9层

      电话:0755-83774614

      传真:0755-83662635

      联系人:黄念英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1738

      电话:010-88091157

      传真:010-88091075

      联系人:乔乔、宁俐文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直销中心

      地址:上海浦东世纪大道1500号东方大厦3018室

      电话:021-68407679

      传真:021-68407684

      联系人:李剑敏

      对申购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的投资者,可拨打电话:0755-83774610进行预约,本公司将提供上门服务。

      (2)代销机构

      1)交通银行

      交通银行在以下125 个城市的2000 多个网点办理本基金的开户和申购业务:北京、天津、包头、石家庄、鹿泉、唐山、秦皇岛、太原、晋城、沈阳、鞍山、抚顺、丹东、锦州、营口、辽阳、长春、吉林、延吉、哈尔滨、阿城、黑河、齐齐哈尔、大庆、上海、南京、徐州、扬州、仪征、泰州、靖江、南通、镇江、丹阳、常州、杭州、富阳、建德、桐庐、萧山、余杭、临安、温州、嘉兴、海宁、湖州、绍兴、上虞、嵊州、诸暨、新昌、轻纺城、合肥、芜湖、蚌埠、淮南、安庆、福州、福清、南昌、景德镇、新余、九江、济南、淄博、潍坊、烟台、威海、济宁、泰安、郑州、洛阳、武汉、武昌、宜昌、黄石、长沙、岳阳、广州、顺德、南海、珠海、汕头、东莞、中山、佛山、揭阳、南宁、柳州、桂林、海口、琼山、三亚、重庆、江津、成都、都江堰、自贡、攀枝花、贵阳、遵义、昆明、玉溪、楚雄、曲靖、西安、兰州、乌鲁木齐、大连、宁波、慈溪、奉化、余姚、厦门、青岛、深圳、无锡、江阴、宜兴、苏州、昆山、常熟、张家港、吴江、太仓。

      在集中申购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交通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59,或拨打各城市分行咨询电话。

      2)中国建设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在除西藏以外的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港澳台除外)的近14000个中国建设银行的指定网点办理对投资者的开户和申购业务。

      在集中申购期间,投资者可拨打中国建设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33或登录中国建设银行网站:www.ccb.com。

      3)招商银行

      招商银行在以下城市的近502家网点对个人和机构投资者办理开户和申购业务:深圳、上海、武汉、北京、沈阳、广州、成都、兰州、西安、南京、无锡、苏州、重庆、大连、杭州、宁波、温州、绍兴、南昌、长沙、福州、泉州、青岛、天津、济南、烟台、乌鲁木齐、昆明、合肥、厦门、哈尔滨、郑州、东莞。

      在集中申购期间,投资者可拨打招商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55 或登录招商银行网站: www.cmbchina.com 进行咨询或查询。

      4)华夏银行

      在以下全国27个城市的近277家网点对个人和机构投资者办理开户和申购业务:北京、南京、无锡、苏州、杭州、温州、上海、深圳、广州、武汉、济南、烟台、聊城、昆明、玉溪、石家庄、太原、大连、沈阳、重庆、青岛、成都、西安、乌鲁木齐、天津、福州、呼和浩特。

      在集中申购期间,投资者可拨打华夏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77或登录华夏银行网站: www.hxb.com.cn进行咨询或查询。

      5)渤海证券

      渤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下12个城市的营业网点接受办理投资者的开户和申购业务:天津、北京、上海、西安、郑州、太原、福州、济南、重庆、深圳、广州、苏州。

      在集中申购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渤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服务热线: 022-2845558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6)长城证券

      在长城证券以下20个省、市、自治区20个主要城市的24家营业网点接受办理投资者的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和申购业务:北京、沈阳、大连、深圳、广州、海口、南昌、上海、南京、苏州、杭州、青岛、郑州、武汉、长沙、昆明、重庆、西安、南宁、成都。

      在集中申购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755-8228896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7)东方证券

      在以下18个城市的55家营业网点接受办理投资者的开户和申购业务:上海、北京、天津、杭州、苏州、武汉、南京、广州、深圳、汕头、南宁、北海、桂林、成都、长沙、沈阳、抚顺、长春。

      在集中申购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东方证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506、021-962506,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8)国都证券

      国都证券以下12个主要城市的18家营业网点接受办理投资者的开放式基金账户开户、申购业务:北京、上海、深圳、郑州、开封、天津、武汉、杭州、南京、西安、成都、长春。

      在集中申购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国都证券客户服务热线:800-810-8809,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9)国盛证券

      国盛证券在以下13个城市的 45 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申购业务:北京、上海、天津、深圳、南昌、赣州、吉安、抚州、上饶、鹰潭、九江、萍乡、景德镇。

      在集中申购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国盛证券客户服务热线: 0791-6285337 、6288690,或当地营业部咨询电话。

      10)国泰君安证券

      本基金在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28个省、市、自治区100个主要城市的163家营业网点接受办理投资者的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和申购业务:北京、通州、怀柔、天津、石家庄、太原、任丘、晋城、呼和浩特、济源、赤峰、沈阳、大连、长春、吉林、桦甸、舒兰、哈尔滨、齐齐哈尔、深圳、平湖、广州、汕头、顺德、东莞、海口、琼海、儋州、福州、闽清、永泰、厦门、泉州、南宁、南昌、九江、庐山、浔阳、鹰潭、余江、贵溪市、宜春、萍乡、高安、抚州、南丰、上海、南京、无锡、溧水、常州、徐州、邳州、杭州、宁波、余姚、绍兴、衢州、台州、天台、仙居、合肥、济南、临沂、青岛、郑州、荥阳、武汉、荆州、襄樊、宜昌、长沙、常德、桃源、衡阳、衡阳县、株洲、株洲县、成都、金堂、泸州、纳溪、贵阳、清镇、昆明、丽江、个旧、芒市、文山、重庆、石柱、华岩、奉节、巫山、西安、兰州、敦煌市、嘉峪关、酒泉、张掖、乌鲁木齐。

      在集中申购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666,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11)国信证券

      国信证券在以下城市的41家营业部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申购业务:深圳、北京、上海、广州、佛山、惠州、珠海、肇庆、天津、成都、绵阳、福州、长春、大连、哈尔滨、烟台、长沙、武汉、西安、南京、杭州、萧山、义乌、无锡、昆明、合肥、沈阳。

      在集中申购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国信证券客户服务热线:800-810-886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12)广州证券

      广州证券在以下3个城市的12家营业部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申购业务:广州、北京、杭州。

      在集中申购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广州证券客户服务热线:020-961303,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13)海通证券

      海通证券在以下51个主要城市的91家营业部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深圳、武汉、沈阳、大连、上海、杭州、上虞、北京、长春、吉林、辽源、青岛、广州、汕头、济南、烟台、淄博、泰安、南京、蚌埠、淮安、合肥、南通、绍兴、宁波、苏州、无锡、常州、扬州、福州、海口、昆明、贵阳、遵义、新余、长沙、重庆、成都、威海、天津、郑州、石家庄、太原、西安、营口、鞍山、哈尔滨、大庆、乌鲁木齐、常熟、芜湖。

      在集中申购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海通证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001、021-962503,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14)江南证券

      江南证券在以下16个城市的17家营业网点接受办理投资者的开户和申购业务:上海、北京、深圳、宜春、杭州、天津、重庆、上饶、丰城、郑州、南昌、武汉、吉安、景德镇、昆明、赣州。

      在集中申购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江南证券客户服务热线:0791-6794944,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15)联合证券

      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其全国18个城市的34家营业网点:北京、上海、深圳、广州、南京、成都、哈尔滨、济南、南昌、十堰、长沙、沈阳、牡丹江、长春、海口、合肥、仪征、杭州对所有投资者办理上述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以及基金间转换等业务。

      在集中申购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联合证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555、0755-25125666,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16)平安证券

      在以下13个省、市、自治区15个主要城市的22家营业网点接受办理投资者的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和申购业务:北京、天津、大连、深圳、广州、海口、上海、南京、杭州、青岛、武汉、成都、重庆、珠海、乌鲁木齐。

      在集中申购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热线:95511,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17)世纪证券

      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下14个城市的21家营业部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申购业务:北京、上海、深圳、广州、南昌、成都、抚州、天津、哈尔滨、长沙、南京、昆明、新余、岳阳。

      在集中申购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世纪证券客户服务热线:0755-83199599,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18)申银万国证券

      投资者可在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指定网点办理该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包括以下城市的109家营业网点:广州、深圳、珠海、厦门、海口、福州、上海、南宁、南京、无锡、南通、苏州、合肥、杭州、宁波、温州、成都、重庆、西安、兰州、乌鲁木齐、武汉、长沙、沈阳、大连、哈尔滨、北京、天津、青岛、南昌等。

      在集中申购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申银万国证券客户服务热线:021-962505,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19)天相投资

      本基金在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的基金理财中心接受办理投资者的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和申购业务。

      在集中申购期间,各地投资者可以拨打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10-66045522。

      20)兴业证券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18个城市24家营业部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申购业务:北京、上海、哈尔滨、深圳、福州、南京、杭州、济南、武汉、成都、广州、厦门、泉州、漳州、南平、龙岩、三明、西安。

      在集中申购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兴业证券客户服务热线:021-68419974,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21)银河证券

      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65个城市的167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申购手续:北京、天津、石家庄、秦皇岛、太原、晋中、临汾、呼和浩特、包头、沈阳、长春、哈尔滨、上海、南京、扬州、苏州、杭州、嘉兴、绍兴、湖州、德清、金华、兰溪、台州、温州、丽水、合肥、马鞍山、福州、南昌、烟台、郑州、武汉、襄樊、宜昌、荆门、长沙、广州、佛山、顺德、汕头、湛江、中山、廉江、南宁、桂林、海口、重庆、江津、成都、昆明、西安、兰州、西宁、乌鲁木齐、银川、大连、宁波、厦门、青岛、济南、深圳、珠海、东莞、揭阳。

      在集中申购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服务热线:800-820-186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22)中信建投证券

      中信建投证券在以下20个省、市,64个城市的116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申购业务: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深圳、广州、佛山、清远、潮州、揭阳、海口、沈阳、大连、鞍山、锦州、长春、大安、哈尔滨、阿城、武汉、黄石、荆州、宜昌、襄樊、老河口、十堰、长沙、株洲、张家界、上饶、郴州、成都、邛崃、简阳、泸州、广元、合川、黔江、南京、江宁、常州、泰州、兴化、苏州、连云港、杭州、宁波、福州、福清、厦门、南昌、吉安、赣州、瑞金、南康、济南、淄博、烟台、青岛、石家庄、辛集、西安、兰州、金昌。

      在集中申购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10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23)招商证券

      在以下的25个主要城市的54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申购业务:北京、上海、南京、杭州、无锡、武汉、广州、哈尔滨、成都、扬州、东莞、珠海、昆明、南宁、佛山、长沙、合肥、福州、深圳、桂林、天津、苏州、西安、柳州、玉林。

      在集中申购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111、0755-26951111,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和基金合同等的规定,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履行公告义务。

      (八)集中申购预期规模

      本基金集中申购期内,实行限量申购。如果预计申购规模达到或超过80亿份左右的目标销售规模时,本公司将发布公告并自公告当日起(含公告日)提前终止本次集中申购活动。对于超出部分,本公司有权不予确认。若最后一日申购过多,导致超出目标销售规模范围,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按比例确认等方式部分确认。对于未被确认的申购申请,将依法及时全额退款。

      (九)集中申购时间安排

      本基金的集中申购期为2007年3月5日至2007年4月5日,期限不超过1个月,自基金份额开始集中申购之日起计算。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适当延长或缩短集中申购期,但最长不超过1个月。

      如遇突发事件及其它特殊情况,以上基金集中申购期的安排可以适当调整。

      二、发售方式及相关规定

      (一)集中申购期间,投资者可通过场外、场内两种方式申购本基金。

      通过场内申购的基金份额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持有人证券账户下;通过场外申购的基金份额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持有人开放式基金账户下。

      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中的基金份额既可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也可以直接申请场内赎回(本基金场内申购、赎回的具体场所请见本基金开通场内申购赎回的相关公告);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中的基金份额可申请场外赎回。投资者也可通过办理跨系统转登记业务实现基金份额在两个登记系统之间的转登记。

      (二)基金份额的场外集中申购

      1、基金份额面值:1.00元人民币,集中申购代码为162006。

      2、场外集中申购费率:

      投资者在集中申购期提交申购申请的,适用优惠费率,具体如下:

      申购金额(M,含申购费)            集中申购费率

      M<50万元                                 1.0%

      50万元≤M<200万元                 0.7%

      200万元≤M<500万元             0.4%

      M≥500万元                        每笔1000元

      本基金的集中申购费用应在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基金集中申购期发生的各项费用。

      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3、场外集中申购份额的计算

      对于办理集中申购的投资者,申购份数的计算方法如下:

      净集中申购金额=集中申购金额/(1+集中申购费率)

      集中申购手续费=集中申购金额-净集中申购金额

      集中申购份额=(净集中申购金额+利息)/基金份额面值

      申购资金集中申购期间的利息,在基金集中申购期结束后折算成基金份额,归投资人所有,其中利息计算以注册登记人的记录为准。对于办理场外集中申购的投资者,申购份数的计算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或收益归入基金资产。

      例: 某投资者投资100,000元到本公司直销网点申购本基金,集中申购优惠费率为1.0%,这100,000元在集中申购期间产生的利息为55元,基金份额面值为1.000元,则其可得到的基金份数计算如下:

      净集中申购金额=100,000/(1+1.0%)=99,009.90元

      集中申购手续费=100,000-99,009.90=990.1元

      集中申购份额=(99,009.90+55)/1.000=99,064.90份

      4、场外集中申购的限额

      通过本基金代销网点进行场外申购的每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000元;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的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为10万元,不设级差限制(通过本公司基金网上交易系统申购本基金暂不受此限制)。本基金集中申购期间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最高累计申购金额不设限制。

      5、场外集中申购的方式及确认

      (1)投资者集中申购前,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申购的款项。

      (2)基金集中申购期内,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基金份额,但已提交的申购申请不得撤销。

      (3)投资者在T日规定时间内提交的申购申请,通常可在T+2日到原申购网点查询申购申请的受理情况。

      (4)销售机构对申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购申请。申购的确认以基金合同生效后注册登记人的确认结果为准。

      (三)基金份额的场内集中申购

      1、本基金份额的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挂牌价格为基金面值,集中申购代码为162006。投资者申购采用全额缴款的申购方式。

      2、投资者场内集中申购需缴纳集中申购费用。本基金的申购费用应在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基金集中申购期发生的各项费用。

      3、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应按照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约定的场外集中申购费率设定投资者的场内集中申购费率。

      4、场内集中申购金额和利息折算的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场内集中申购采用份额申购的方式。申购金额和利息折算的份额的计算如下:

      集中申购金额=挂牌价格×(1+集中申购费率)×申购份额

      集中申购费用=挂牌价格×申购份额×集中申购费率

      净申购金额=挂牌价格×申购份额

      利息折算的份额=利息/挂牌价格

      申购金额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部分四舍五入。申购资金集中申购期间的利息,在基金集中申购期结束后折算成基金份额,归投资人所有,其中利息计算以注册登记人的记录为准。利息折算的份额保留至整数位(最小单位为1份),余额计入基金财产。

      例如:某投资者申购本基金10,000份,若会员单位设定集中申购费率为1%,假定该笔申购产生利息5.20元。则申购金额和利息折算的份额为:

      挂牌价格=1.00元

      申购金额=1.00×10,000×(1+1%)=10,100元

      申购费用=1.00×10,000×1%=100元

      净申购金额=1.00×10,000=10,000元

      利息折算的份额=5.20/1.00=5份(保留整数位)

      即:投资者申购10,000份基金份额,需缴纳10,100元,申购费用为100元,若利息折算的份额为5份,则总共可得到10,005份基金份额。

      5、场内申购的限额

      场内申购单笔最低申购份额为1,000份,超过1,000份的须为1,000份的整数倍,且每笔申购最大不超过99,999,000份基金份额。本基金集中申购期间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最高累计申购份额不设限制。

      三、场内集中申购的开户及申购程序

      (一)投资者办理场内集中申购时,需具有深圳证券账户。如投资者需新开立证券账户,则应注意:开户当日无法办理指定交易,建议投资者在进行集中申购前至少1个工作日办理开户手续。如投资者已开立证券账户,则应注意:如投资者未办理指定交易或指定交易在不办理本基金场内集中申购业务的证券公司,还需要指定交易或转指定交易在可办理本基金场内集中申购业务的证券公司。

      (二)场内集中申购的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2007年3月5日至2007年4月5日9:30-11:30和13:00-15:00(周六、周日不受理)。

      2、开户及申购手续:

      (1)开立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

      (2)在申购前向资金账户中存入足够的申购资金。

      (3)投资者可通过填写申购委托单、电话委托、磁卡委托、网上委托等方式申报申购委托,可多次申报, 不可撤单,申报一经确认申购资金即被冻结。

      四、场外集中申购的开户与申购程序

      (一)使用账户说明

      投资者通过场外申购本基金应使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

      1、已有深圳A股账户或基金账户的投资者,不需重新办理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的开户,可直接对原有账户进行账户注册,即将已有的深圳A股账户或基金账户注册为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

      2、尚无深圳A股账户或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可直接办理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的开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可为其配发基金账户,同时将该账户注册为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

      对于配发的深圳基金账户,投资者可持基金管理人或代理销售机构提供的账户配号凭条,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开户代理机构打印深圳基金账户卡。

      3、已通过本基金管理人指定的代理销售机构或直销网点办理过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注册手续的投资者,可在原处直接申购本基金。

      4、已通过本基金管理人指定的代理销售机构或直销网点办理过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注册手续的投资者,拟通过其他代理销售机构或直销网点申购本基金的,须用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在新的代理销售机构或直销网点处办理开放式基金账户注册确认。

      (二)账户使用注意事项

      1、投资者已持有的通过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立的基金账户不能用于申购长城久富核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若已开立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则可直接申购长城久富核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拥有多个深圳A股账户或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只能选择其中一个注册为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为了日后方便办理相关业务,建议投资者通过深交所申购与赎回及买卖上市开放式基金也只使用该注册账户。

      3、对于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配发深圳基金账户的投资者,为了日后方便办理相关业务,建议投资者通过深交所申购与赎回及买卖上市开放式基金也只使用配发的基金账户。

      4、投资者在开立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时,不能有效设置分红方式;只有在购买基金时,或已持有基金份额后才能在基金各销售网点有效选择或修改基金的分红方式。对于一个基金账户中的不同基金,可分别设置分红方式。单只基金每次分红最终确定的分红方式以该次分红前最近一次选择或更改的分红方式为准。本基金默认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

      (三)通过本公司直销机构办理开户和申购的程序

      1、开户及申购的业务办理时间

      开户及申购的业务办理时间为2007年3月5日至2007年4月5日(周六、周日正常营业)。

      2、开户及申购程序

      (1)将足额申购资金汇入本公司指定的以下直销资金专户:

      ①账户名称: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福滨支行

      账 号:104010028888830

      ②账户名称: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深纺大厦支行

      账 号:9589048810001

      ③账户名称: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华夏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账 号:4530200001834600000355

      ④账户名称: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41-000500040015140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市分行

      注:客户汇款时应在“汇款人”栏中填写其在本公司直销机构开户时登记的名称。

      (2)开户和申购手续

      1)个人投资者应亲赴直销机构,并提供下列资料办理基金的开户和申购手续:

      ①客户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文职证、警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若委托他人办理时,还须提交代理委托书及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③加盖银行受理章的汇款凭证回单原件及复印件;

      ④投资者指定的任一银行账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⑤填妥的开户申请表和申购申请表。

      注:其中④所指的银行账户是指:在本直销机构申购基金的投资者需指定一家商业银行开立的银行账户作为投资者赎回、分红及无效认(申)购的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汇入账户。此账户可为投资者在任一商业银行的存款账户。账户名称必须与客户名称严格一致。

      2)机构投资者应由指定经办人亲赴直销机构,并提供下列资料办理基金的开户和申购手续:

      ①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副本原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②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

      ③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④印鉴卡一式三份;

      ⑤指定银行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立银行账户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或指定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

      ⑥加盖银行受理印章的汇款凭证复印件;

      ⑦填妥的相关基金开户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和基金申购申请表(加盖预留印鉴章)。

      其中⑤所指的指定银行账户是指:在本直销机构申购基金的机构投资者需指定一家商业银行开立的银行账户作为投资者赎回、分红及无效认(申)购的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汇入账户。此账户可为投资者在任一商业银行的存款账户。

      3、注意事项

      若个人投资者申购资金在当日16:30之前未到本公司指定基金直销专户的,则当日提交的申请顺延受理。申请受理日期(即有效申请日)以资金到账日为准。

      (四)通过交通银行指定营业网点办理开户和申购的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发售日的9:30~16:00(周六、周日不发售)。

      2、购买基金基本程序(下述三项业务可同时办理):

      (1)开立交通银行基金交易账户(已在交通银行开立过基金交易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直接开通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即可);

      (2)开立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

      (3)申购基金。

      3、开立交通银行基金交易账户

      个人投资者办理交通银行基金交易账户时,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1)事先办妥的交通银行太平洋借记卡;

      (2)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

      (3)填妥的开通基金交易账户申请表。

      机构投资者办理开立交通银行基金交易账户时,需指定经办人亲自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1)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民政部门、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2)机构对基金业务经办人员的授权书(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私章);

      (3)机构代码证;

      (4)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5)填妥的开立基金交易账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人代表章;

      (6)指定一个该基金代销网点的资金结算账户为基金结算账户,用以对所有基金交易业务的资金清算。

      4、办理申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办理申购申请时,需先存入足够资金,并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交通银行太平洋借记卡(存有足够资金);

      (2)填妥的申购申请表。

      机构投资者办理申购申请时,需在银行账户中存入足够的资金,并提交以下材料:

      (1)《交通银行代销基金交易卡》;

      (2)填写的代销基金申购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人代表章)。

      (3)申购款项的有效结算凭证;

      (4)经办人身份证件。

      5、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交通银行的说明为准。

      (五)通过中国建设银行指定营业网点办理开户和申购的程序

      1、受理开户和申购的时间

      基金发售日的9:30-15:00(周六、周日不营业)。

      2、开立中国建设银行基金交易账户

      个人投资者开户程序及所需材料:

      (1)事先办妥或持有中国建设银行本地19位储蓄卡并存入足额开户和申购资金;

      (2)投资者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开立中国建设银行龙卡证券卡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

      ①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警官证、文职证等);

      ② 本人的中国建设银行当地19位储蓄卡;

      ③ 填妥的“个人证券卡开户/销户申请表”。

      ④ 对提交深圳A股股东代码卡或基金账户代码卡的投资者,此深圳A股账户或基金账户被注册为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对尚无深圳A股账户或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可直接办理开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将为其配发深圳封闭式基金账户,同时将该账户注册为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

      (3)如已开立建行龙卡证券卡,可直接持证券卡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网点开立(注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如已在建行开立(注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可直接办理申购业务。

      (4)投资者在开户的同时可办理申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证券买入(基金认购/申购)委托单”。

      机构投资者开户程序及所需材料:

      (1)事先办妥中国建设银行的机构活期存款账户并存入足额开户和申购资金;

      (2)投资者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开立中国建设银行龙卡证券卡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

      ① 机构活期存款账户的印鉴卡及印鉴、营业执照或事业社团法人证书及复印件、军队或武警开户许可证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开户单位为分支机构的,还应提交法人授权其开户的书面证明;

      ② 证券业务授权书;

      ③ 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印鉴;

      ④ 填妥的“机构证券卡开户/销户申请表”,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⑤ 对提交深圳A 股股东代码卡或封闭式基金账户代码卡的投资者,此深圳A 股账户或封闭式基金账户被注册为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对尚无深圳A 股账户或封闭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可直接办理开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将为其配发深圳封闭式基金账户,同时将该账户注册为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

      (3)如已开立建行龙卡证券卡,可直接持证券卡、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印鉴、营业执照或事业社团法人证书及复印件、军队或武警开户许可证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开立(注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开户单位为分支机构的,请提交法人授权其开户的书面证明,到开户会计柜台开立(注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如已在建行开立(注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可直接办理申购业务。

      (4)开户同时可办理申购手续,请填妥并提交“证券买入(基金认购/申购)委托单”。

      3、申购程序及所需材料

      个人投资者申购程序及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证券卡;

      (3)填妥的"证券买入(基金认购/申购)委托单"。

      机构投资者申购程序及所需材料:

      (1)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2)证券卡;

      (3)填妥的"证券买入(基金认购/申购)委托单"。

      4、注意事项

      个人投资者:

      (1)请个人投资者本人到中国建设银行指定的代销网点办理开户和申购手续;

      (2)有关详细的办理手续,请查阅代销网点摆放的《中国建设银行证券业务系统个人客户操作指南》。

      机构投资者:

      (1)机构投资者请到原机构活期存款账户开户会计柜台办理开户和申购手续;

      (2)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请以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证券业务系统机构客户操作指南》为准。

      (六)通过招商银行指定营业网点办理开户和申购的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2006年12月20日至2007年1月19日9:00-16:00(周六、周日不营业)

      2、个人投资者开户及申购程序

      (1) 开立招商银行的交易账户

      个人投资人申请开立招商银行的交易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①本人现时有效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武警证、护照等)及复印件;

      ②招商银行指定的本人银行卡;

      ③填妥的《基金交易账户开户申请表》

      (2) 开通基金账户时,个人投资人应提交以下材料:

      ①深圳A 股股东代码卡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代码卡(如有);

      ②已开立基金交易账户的借记卡;

      ③填妥的《基金账户开户申请书》。

      (3) 个人投资人在开立招商银行交易账户后,可提出基金申购申请。提出申购申请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①《基金申购申请表》(签章);

      ②本人现时有效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武警证、护照等);

      ③招商银行指定的本人银行卡。

      (4) 注意事项

      ①没有招商银行银行卡的投资者可当场申办;

      ②若有其它方面的要求,以招商银行的说明为准。

      3、机构投资者开户及申购程序

      (1)开立招商银行的交易账户

      同一机构投资人只能在招商银行开立一个基金交易账户,并只能指定一个人民币活期结算账户作为与之关联的资金账户。机构投资人申请开立招商银行的交易账户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①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原件正本或副本及上述文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②投资者填写,并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和与资金账户一致的预留印鉴的开户申请表;

      ③授权委托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签章和机构公章);

      ④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⑤加盖法定代表人签章和单位公章的"招商银行开放式基金交易协议书"(一式两份),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和与资金账户一致的预留印鉴的"招商银行开放式基金开/销户申请书(单位)"。

      T+2 日,机构投资人在招商银行柜台查询开户是否成功,招商银行为机构

      投资人打印"开放式基金代销业务确认书(单位)"。

      (2)机构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①深圳A 股股东代码卡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代码卡(如有);

      ②开放式基金代销业务确认书(单位);

      ③填妥的开通基金账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④经办人身份证件。

      (3)提出申购申请

      机构投资人在开立招商银行交易账户后,可提出基金申购申请。机构投资人

      应先从招商银行基金代销网点取得《开放式基金认、申购申请书(单位)》,填妥后加盖银行预留印鉴。

      招商银行代销网点柜员对机构投资人提供的资料审核无误后,为其办理申购并打印"开放式基金认购、申购业务回单"。

      (4)注意事项

      ①机构资金账户必须是人民币存款账户;

      ②若有其它方面的要求,以招商银行的说明为准。

      (七)通过华夏银行指定营业网点办理开户和申购的程序

      1、个人投资者

      (1)开户及申购的时间:基金发售日上午9:30至下午15:00(中午不休息,周六、周日照常受理)。

      (2)签约开户及申购程序:

      1) 事先办妥华夏银行行华夏卡或华夏银行行人民币活期存折,并存入足额申购资金。

      2) 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签约开户手续:

      ①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件等有效身份证件,下同);

      ② 本人华夏银行华夏卡或人民币活期存折;

      ③ 填妥的基金代理销售业务客户签约表、基金代理销售账户类业务申请表。

      ④ 深圳A 股股东代码卡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代码卡(如有);

      3)开户同时可办理申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申购申请表。

      4)客户可通过电话银行95577或网上银行(http://www.hxb.com.cn)进行申购。

      (3)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华夏银行的说明为准。

      2)个人投资者如到网点办理签约开户和申购手续,需本人亲自办理。

      3)个人投资者如通过电话银行或网上银行办理申购手续,凭取款密码进行。

      2、机构投资者

      (1)开户及申购的时间:基金发售日上午9:30至下午15:00(中午不休息,周六、周日申购暂停)。

      (2)机构投资者签约开户及申购程序:

      1)事先办妥华夏银行单位活期存款账户或华夏单位卡,并存入足额申购资金。

      2)由被授权人到银行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签约开户手续:

      ①被授权人携带授权机构银行存款账户的预留印鉴、营业执照或事业社团法人证书及复印件、军队或武警开户许可证及复印件(复印件要加盖公章)。开户单位为分支机构的,还应提交法人授权其开户的书面证明;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③基金业务授权书;

      ④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印鉴;

      ⑤填妥的基金代理销售业务客户签约表(要加盖单位公章)、开户申请表(要加盖单位预留银行印鉴)。

      ⑥深圳A 股股东代码卡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代码卡(如有);

      3)开户同时可办理申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申购申请表。

      (3)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华夏银行的说明为准。

      2)单位活期存款账户须是人民币存款账户。

      (八) 其他代理销售券商办理开户(或账户注册)和申购的程序

      以下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各代销券商的规定为准。新增代销券商的申购程序以相关公告为准。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发售日的9:30-15:00(周六、周日不发售)。

      2、开立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2)深圳证券账户或证券基金账户;

      (3) 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 代销券商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

      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机构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填妥的开户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人名章;

      (2)深圳证券账户或证券基金账户;;

      (3)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副本原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的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4)印鉴卡;

      (5)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7)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8)代销券商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3、申购

      个人投资者在开立资金账户和基金账户并存入足额申购资金后,可申请申购本基金。个人投资者申请申购本基金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申购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在本代销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投资者还可通过各代销券商的电话委托、网上交易委托等方式提交申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申请申购本基金应提供以下材料:

      (1)申购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代销券商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投资者还可通过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等方式提出申购申请

      五、无效申购

      (一)基金集中申购期结束,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申购:

      1、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2、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申购手续的;

      3、投资者划来的申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申购金额的;

      4、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申购失败资金。

      (二)投资者无效申购的资金将于基金集中申购期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划往投资者指定账户。

      六、清算与交割

      1、本基金集中申购期结束前,全部申购资金将被冻结在专门账户中,申购资金在集中申购期所生利息在申购期结束后计入投资者的申购金额中,折合成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

      2、本基金权益登记由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集中申购期结束后完成注册登记。

      七、基金的验资

      集中申购期结束后,基金管理人应在3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进行集中申购款项的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基金注册登记人出具集中申购户数证明。基金管理人将就集中申购的验资和份额确认情况进行公告。

      八、本次集中申购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2066号华能大厦25层

      法定代表人:杨光裕

      成立时间:2001年12月27日

      电话:0755-83662688

      传真:0755-83662600

      联系人:汪晨

      (二)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交通银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仙霞路1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电话:021-58408846

      联系人:曹榕

      (三)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有关内容同上。

      2、代销机构

      (1)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仙霞路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842

      联系人:曹榕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法定代表人:郭树清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传真: 010-67598409

      网站:www.ccb.com

      (3)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秦晓

      电话:(0755) 82090060

      联系人:刘薇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网站:www.cmbchina.com

      (4)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单北大街111号

      法定代表人:刘海燕

      电话:010-85238912

      传真:010-85239626

      联系人:吴霞蕊

      客户服务电话:95577

      网站:www.hxb.com.cn

      (5)渤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宾水道3号

      法定代表人:张志军

      联系人:徐焕强

      联系电话:022-28451883

      客户服务电话:022-28455588

      网站:www.ewww.com.cn

      (6)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

      法定代表人:魏云鹏

      联系人:高峰

      电话:0755-83516094

      传真:0755-83516199

      客户服务热线:0755-82288968

      长城证券网站:www.cc168.com.cn

      (7)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2-29层

      法定代表人:王益民

      联系人:吴宇

      电话:021-63325888

      传真:021-63326173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506、021-962506

      网站:www.dfzq.com.cn

      (8)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广场45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外大街安贞大厦3层

      法定代表人:王少华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10-64482090

      联系人:马泽承

      联系电话:010-64482828-390

      全国免费业务咨询电话:800-810-8809

      网址:www.guodu.com

      (9)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永叔路15号

      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永叔路15号信达大厦10-13楼

      法定代表人:管荣升

      联系电话:0791-6285337

      传真电话:0791-6289395

      联系人: 徐美云

      客户服务电话:0791-6285337

      公司网址:www.gsstock.com

      (10)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延平路135号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联系人:芮敏祺

      电话:021-62580818-213

      传真:021-62152814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666

      公司网址: www.gtja.com

      (11)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

      法人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林建闽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 82133302

      客户服务电话:800-810-8868

      公司网址:www.guosen.com.cn

      (12)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先烈中路69号东山广场主楼5楼

      法定代表人:吴志明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020-961303

      基金业务联系人:曾洋

      联系电话:020-87322668

      传真:020-87325036

      网址:www.gzs.com.cn

      (1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535945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