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送红股3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扣税后每10股送红股3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015元;
2、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3股;
3、股权登记日:2007年3月5日;
4、股权除息除权日:2007年3月6日;
5、新增股份上市流通日:2007年3月7日;
6、现金红利发放日:2007年3月8日。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经2007年2月13日召开的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在2007年2月14日的《上海证券报》。现将200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实施事宜公告如下:
一、分配方案
经江苏公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2006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66,876,700.55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1,422,063.81元(含子公司),提取任意盈余公积1,302,899.43元(含子公司),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82,711,162.61元,本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336,862,899.92元。
200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以2006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0.5元现金红利(含税),每10股送3股红股,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股份。
二、分配方案具体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07年3月5日;
2、除息除权日:2007年3月6日;
3、新增股份上市流通日:2007年3月7日;
4、现金红利发放日:2007年3月8日;
三、分配方案实施对象
截止2007年3月5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分配方案具体实施办法
1、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公司所分派的股份于2007年3月5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直接计入公司股东帐户。
2、持有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向股东发放。
3、持有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本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五、股本变动结构表
六、实施送股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按照新股本总数639,823,949股摊薄计算的公司2006年度每股收益为0.105元。
七、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地 址:江苏省江阴市花山路208号
咨询电话:0510-86281316-431、432
传 真:0510-86281884
联 系 人:陈永勤 夏奕峰
八、备查文件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0七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