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地址: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
保荐人(主承销商):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已承诺将在本公司股票上市后三个月内按照《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的要求修改公司章程,在章程中载明“(1)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公司股票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继续交易;(2)不对公司章程中的前款规定作任何修改;(3)董事会在决定对外担保时,应同时经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4)股东大会在审议《中小企业板投资者权益保护指引》第二十五所列举的重大事项时安排网络投票。”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刊载于巨潮网站(www.cninfo.com.cn)的《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备查文件。
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锁定的有关规定。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公司股票上市审批情况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而编制,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发行人”或“康强电子”)本次A股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7]26号文核准,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500万股。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下配售500万股,网上发行2,000万股,发行价格为11.10元/股。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07] 22号)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简称“康强电子”,证券代码“002119”;其中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定价发行的2,000万股股票将于2007年3月2日起上市交易。
本公司招股意向书、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备查文件可以在巨潮网站(www.cninfo.com.cn)查询。本公司招股意向书及招股说明书的披露距今不足3个月,故与其重复的内容不再重述,敬请投资者查阅上述内容。
二、公司股票上市概况
1、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2、上市时间:2007年3月2日
3、股票简称:康强电子
4、股票代码:002119
5、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总股本:9,710万股
6、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加的股份:2,500万股
7、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
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8、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本公司主要股东宁波普利赛思电子有限公司、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康盛贸易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所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东宁波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江苏新潮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英属维尔京群岛杰强投资国际有限公司和刘俊良先生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公司董事刘俊良(持股826.266万股)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9、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本次发行中向询价对象配售的500万股股票自本次社会公众股股票上市之日起锁定三个月。
10、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发行的2,000万股股份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11、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时间表
注:1、董事刘俊良对其所持股份锁定的承诺,详见本上市公告书“第二节、二、8、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的有关内容。
2、董事沈幸福(持股500股)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12、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13、上市保荐人: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节 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Ningbo Kangqiang Electronics Co., Ltd.
法定代表人: 郑康定
住 所: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潘火工业区
邮政编码: 315105
经营范围:制造和销售各种引线框架及半导体元器件,半导体元器件键合金丝和蒸发用金丝,提供售后服务。
主营业务:制造和销售半导体封装材料引线框架和键合金丝。
所属行业:电子元器件制造业
董事会秘书:林钒
联系电话: 0574-88233889
传 真: 0574-88235553
互联网网址:www.kangqiang.com
电子信箱: board@kangqiang.com
二、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1、宁波普利赛思电子有限公司
宁波普利赛思电子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2,033.220万股,占本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28.20%,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0.94%,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其基本情况如下:
2、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康盛贸易有限公司本次发行前持有本公司16.80%的股份,为本公司第四大股东。其基本情况如下:
3、本公司董事长郑康定先生及其夫人曹瑞花女士合计持有公司第一大股东宁波普利赛思电子有限公司38.64%的股权,同时合计持有第四大股东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康盛贸易有限公司38.64%的股权,均达到相对控股地位。由于普利赛思与康盛贸易合计拥有本公司发行前45%的表决权,达到相对控股地位,因此郑康定夫妇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
郑康定先生1948年生,高级经济师。1967年至1987年曾先后任高钱机电五金胶木厂副厂长,鄞县农机电器厂副厂长,鄞县集成电路元件厂副厂长,鄞县高钱晶体元件厂厂长兼党支部书记。1988年至2003年历任宁波沪东无线电厂、宁波沪东无线电有限公司、宁波普利赛思电子有限公司厂长、董事长,1992年至2002年10月任宁波康强电子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02年1月起任宁波康强电子有限公司董事长,2002年10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具有半导体封装材料行业近20年的任职经历和管理经验。
郑康定夫人曹瑞花女士于1973年至1987年6月在鄞州晶体管元件厂工作,1987年7月至1988年在宁波东方晶体管厂工作,1989年至2002年在宁波沪东无线电厂(1996年改制为宁波沪东无线电有限公司,2001年更名为宁波普利赛思电子有限公司)任生产副厂长,2002年8月退休。
4、公司前十名股东
注:董事刘俊良对其所持股份锁定的承诺,详见本上市公告书“第二节、二、8、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的有关内容。
5、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结构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500万股,发行前后股本结构情况如下:
6、本次发行后公司股东人数情况
本次发行后,公司股东总人数为23,490户。
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
一、发行数量:2,500万股
二、发行价格:11.10元/股
三、发行方式: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本次发行网下配售向询价对象配售的股票为500万股,有效申购为47,740万股,有效申购获得配售的配售比例为1.047340%,超额认购倍数为95.48倍。本次发行网上发行2,000万股,中签率为0.6165297483%,超额认购倍数为162倍。本次发行无余股。
四、募集资金总额:27,750万元
五、发行费用总额:1,546.81万元,其中包括承销保荐费用1,310万元,注册会计师费用100万元,律师费用35万元,信息披露费用92.10万元,发行登记费用9.71万元。
每股发行费用:0.62元
六、募集资金净额:26,203.19万元
浙江东方中汇会计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已于2007年2月14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东方中汇会验[2007]0289号验资报告。
七、发行后每股净资产:4.57元(按截止2006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全面摊薄计算)
八、发行后每股收益:0.42元/股(按照2006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第五节财务会计资料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本上市公告书所载数据已经浙江东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并出具了“东方中汇会审[2007]0215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单位:元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
1、本公司生产销售半导体封装材料引线框架和键合金丝两种产品,2006年度公司经营情况良好,主营业务收入和各项利润指标保持稳定增长。
2006年度,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63,043.61万元,同比增长57.47%。其中引线框架产品销售收入39,002.83万元,比2005年度增长51.11%,键合金丝产品销售收入24,040.78万元,比2005年度增长68.99%。
2006年度,公司实现主营业务利润9,216.80万元,同比增长37.67%,公司产品综合毛利率14.65%,比2005年的产品综合毛利率略有下降,主要原因一是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率相对较低的键合金丝产品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较2005年上升,二是公司产品主要原材料铜带和白银价格上涨。尽管公司综合毛利率有所下降,公司单位产品的毛利额仍继续呈上升趋势。
2006年度公司实现利润总额5,586.45万元,实现净利润4,235.97万元,同比分别增长53.92%、30.36%,净利润增长幅度低于利润总额增长幅度的原因系公司2006年比2005年增加所得税970.42万元。
2、2006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393.2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62.48%,主要原因系公司利用公司产品的市场地位,加强了公司货款回收,报告期内公司产品货款回收情况较好。
3、截止2006年12月31日,本公司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分别为39,063.71万元、32,521.58万元,比2005年12月31日分别增加28.66%和30.25%。公司流动负债增加的主要原因系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大幅度增加,而公司融资方式单一,主要通过举债方式融资所致。
4、2006年度,本公司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差错更正等事项。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发行人自2007年1月31日刊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没有发生可能对发行人有较大影响的重要事项,具体如下:
1、自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日间,发行人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生产经营状况正常;公司所处行业和市场未发生重大变化,原材料采购价格和产品销售价格未发生重大变化;主营业务目标进展情况正常。
2、自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日间,发行人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
3、自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日间,发行人未进行重大投资。
4、自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日间,发行人未发生重大资产(或股权)购买、出售及置换。
5、自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日间,发行人住所没有变更。
6、自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日间,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没有变化。
7、自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日间,发行人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8、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日间,发行人未发生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9、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日间,发行人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生重大变化。
10、自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日间,发行人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二、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07年2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2、审议通过《2006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3、审议通过《2006年度财务报告》,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4、审议通过《2006年度财务决算》,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5、审议通过《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6、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06年度与北京康迪普瑞模具技术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7、审议通过《关于2007年度与北京康迪普瑞模具技术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浙江东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7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9、提议于2007年3月23日召开2006年度股东大会。
三、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07年2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2、审议通过《2006年度财务报告》,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3、审议通过《2006年度财务决算》,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4、审议通过《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5、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06年度与北京康迪普瑞模具技术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6、审议通过《关于2007年度与北京康迪普瑞模具技术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浙江东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7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四、发行人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承诺,将严格按照中小企业板的有关规则,上市后三个月内尽快完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
第七节 上市保荐人及其意见
一、上市保荐人情况
上市保荐人: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如
注册地址: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层
联系地址: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20楼
保荐代表人:郭晓光 郭永青
联系电话:(021)68866834
传 真:(021)68865179
联 系 人:胡剑飞 黄承恩 刘义
二、上市保荐人的意见
上市保荐人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认为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符合上市条件,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了《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保荐书》,上市保荐人的意见如下:
国信证券认为,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发行人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国信证券愿意保荐发行人的股票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附件一:2006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
附件二:2006年度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附件三:2006年度现金流量表
附件四:2006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附件五: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及注册会计师的审阅报告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二○○七年三月一日
附件一:
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郑康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梅月 会计机构负责人:殷夏云
资产负债表(续)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郑康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梅月 会计机构负责人:殷夏云
附件二:
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郑康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梅月 会计机构负责人:殷夏云
附件三:
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郑康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梅月 会计机构负责人:殷夏云
现金流量表(附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郑康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梅月 会计机构负责人:殷夏云
附件四: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单位:元
附件五:
关于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新旧会计准则
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的审阅报告
东方中汇会专[2007]0216号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阅了后附的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强电子公司)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以下简称“差异调节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关于做好与新会计准则相关财务会计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证监发[2006]136号,以下简称“通知”)的有关规定编制差异调节表是康强电子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阅工作的基础上对差异调节表出具审阅报告。
根据“通知”的有关规定,我们参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阅准则第2101号———财务报表审阅》的规定执行审阅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阅工作,以对差异调节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有限保证。审阅主要限于询问公司有关人员差异调节表相关会计政策和所有重要的认定、了解差异调节表中调节金额的计算过程、阅读差异调节表以考虑是否遵循指明的编制基础以及在必要时实施分析程序,审阅工作提供的保证程度低于审计。我们没有实施审计,因而不发表审计意见。
根据我们的审阅,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差异调节表没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的有关规定编制。
浙江东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 施其林
中国注册会计师 蒋晓东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章磊
二○○七年二月十五日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
单位:元
公司法定代表人: 郑康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梅月 会计机构负责人:殷夏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