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江苏制定淘汰落后钢铁产能指标
2007年03月01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本报记者 徐虞利
昨日,记者获悉,山东江苏两省已制定出钢铁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的指标。
今年山东省计划淘汰落后产能炼铁406万吨、炼钢135万吨,2008年至2010年,将淘汰炼铁能力368万吨。江苏省提出在“十一五”期间要淘汰落后炼铁能力592万吨、炼钢能力462万吨。
据悉,山东省编制了《钢铁工业“十一五”发展规划》,制定了《关于加快全省钢铁工业结构调整指导意见》,要求各有关部门通过严格依法行政,严厉查处无证生产,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加大淘汰落后产能的力度,禁止以任何名义变相扩大钢铁生产能力。
江苏省则编制了《江苏省钢铁工业淘汰落后实施方案》,确定以市场机制为主,区别对待,平稳发展,标本兼治的工作原则;制定了调查摸底、制定方案,核实设备、论证方案,跟踪指导、推动落实的工作程序和严格准入管理,推动购并重组,实地目录引导,实行差别价格,实行强制关闭,实行鼓励政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