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石炼化确定现金选择权提供方
2007年03月01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本报记者 陈建军
S 石炼化今天刊登公告说,公司吸收合并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已经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中国证监会及国家有关部门核准或批准。为充分保护流通股东的利益,此次吸收合并将由第三方———青岛海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向公司全体流通股东提供现金选择权。
S 石炼化流通股股东可以以其所持股票,按照7.15元/股的价格全部或部分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在方案实施时,流通股股东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份,将按照7.15元/股的价格取得现金,相应的股份过户给第三方海尔投资。现金选择权的申报期,在2007年3月6日至2007年3月12日。S 石炼化的公告说,在申报期间,已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并经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效的股东不得撤回其全部或部分已申报的现金选择权。流通股股东行使现金选择权等同于以7.15元/股的价格卖出公司股份,请投资者慎重判断行使现金选择权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