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二○○七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特别提示: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07年1月22日至1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期间本公司尚未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会议决议召开本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期及时间:
2007年3月19日(星期一)上午10:00
2.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3.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地点:中国深圳市八卦三路平安大厦六楼
4.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方式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审议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与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银行存款安排的议案:
批准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与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安排,此项银行存款安排的截止日为2009年12月31日,且2007年至2009年度各年存款上限为任何一天的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美元23.36亿元;授权本公司董事会处理此项银行存款安排的相关事宜。
2. 审议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工商银行(亚洲)有限公司银行存款安排的议案:
批准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工商银行(亚洲)有限公司之银行存款安排,此项银行存款安排的截止日为2009年12月31日,且2007年至2009年度各年存款上限为任何一天的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49亿元;授权本公司董事会处理此项银行存款安排的相关事宜。
3. 审议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与平安银行有限责任公司银行存款安排的议案:
批准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与平安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之银行存款安排,此项银行存款安排的截止日为2009年12月31日,且2007年至2009年度各年存款上限为任何一天的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授权本公司董事会处理此项银行存款安排的相关事宜。
4. 批准委任王众孚先生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任期即时生效,直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5. 批准委任张鸿义先生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任期即时生效,直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6. 批准委任陈甦先生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任期即时生效,直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7. 批准本公司每位境内独立非执行董事之年度董事酬金为人民币200, 000元。
注:1. 以上审议事项1和3,汇丰保险控股有限公司、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和HSBC CCF Financial Products (France) SNC作为关连股东需回避表决。
2. 上述审议事项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三、出席会议的对象:
1. 截止2007年3月12日下午3:00上交所A股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本公司的境外股东已经另行通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监票人、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四、会议登记办法:
1. 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有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登记(附件:授权委托书)。股东也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2. 登记时间:
2007年3月12日至2007年3月15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至5:00。
3. 登记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刘程、安若、江宁
联系电话:(0755)2262 2101 / 2262 2751 / 2262 3210
传 真:(0755)8243 1019 / 8243 1029
地 址: 广东省深圳市八卦三路平安大厦六楼
邮政编码: 518029
五、其他事项:
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3月 2 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 / 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