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49,171,057股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7年3月7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情况
1、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于2006年2月17日经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以2006年3月3日作为股权登记日实施,于2006年3月7日实施后首次复牌。
2、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无追加对价安排。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关于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有关承诺
公司持股5%以上的非流通股股东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承诺:
1、其持有的原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A股市场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2、在前项承诺期满后,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出售的股份数量占烽火通信股份总数的比例在24个月内不超过5%,在48个月内不超过10%。
三、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股本结构和股东持股情况未发生变化。
四、大股东占用资金的解决安排情况
公司不存在大股东占用资金。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保荐机构长江巴黎百富勤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核查认为:烽火通信相关股东履行了股改中做出的承诺。烽火通信董事会提出的本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申请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影响其上市流通的问题。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
六、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情况
1、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49,171,057股;
2、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7年3月7日;
3、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明细清单
4、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与股改说明书所载情况的差异情况:
(1)公司股改方案实施前,武汉现代通信电器厂同意为北京科希盟科技产业中心及湖北东南实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代为垫付应由上述两股东支付给烽火通信流通股股东的对价(有关代为垫付具体事宜由各方签订股改垫付合同另行确定)。股改说明书中所述的对价支付情况未考虑垫付情形,因此股改说明书中所述武汉现代通信电器厂、北京科希盟科技产业中心、湖北东南实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本次可流通股份数量与上述股东本次实际可流通股份数量不一致。该对价股份垫付情况已在股改方案实施前确定,公司在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公告中披露的情况与本次实际可流通股份数量一致。
(2)公司原股东浙江南天通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于2006年2月27日将其持有的公司1,750,000股发起人法人股转让给浙江南天邮电通讯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南天邮电通讯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按签署的《股权分置改革协议》支付了流通股股东的对价。该事项公司已在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公告中予以说明。
除此之外无不一致的地方。
5、此前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为公司第一次安排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特此公告。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3月2日
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申请表;
2、投资者记名证券持有数量查询证明;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