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除特别说明外,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07年1月19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06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基金合同生效日期
2006年1月19日
二、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13、14层
设立日期:2001年5月22日
法定代表人:孟立坤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13、14层
电话:(0755)26948043
联系人:秦燕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1]8号文核准设立,注册资本为12500万元人民币。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4]159号文核准,股东及出资比例为:河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40%、陕西省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孟立坤先生,董事长,1962年生,中共党员,工学博士。1995年起曾就职于河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历任北京营业部总经理、公司总裁助理(副总裁级)。
刘承运先生,董事,1947年生,中共党员,大专文化程度,高级经济师,1996年7月至今任陕西省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
焦锋先生,董事,1946年5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现任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曾任兰州炼油化工总厂总会计师;广东核电集团财务部经理;大亚湾核电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高洪星先生,董事,1962年9月出生,高级经济师,博士学历。历任深圳发展银行总行信贷主任、深圳发展银行爱华支行行长、深圳发展银行发展大厦支行行长、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广东省分行信贷处处长、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珠海分行行长、国泰君安证券深圳分公司副总经理、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裁、党委副书记。
曹凤岐先生,独立董事,1945年生,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北京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大学企业管理案例研究中心主任、全国MBA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投资基金法立法工作组副组长、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中国金融学会常务理事、北京市金融学会副会长。
马金声先生,独立董事,1943年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人民银行总行办公厅主任兼金银管理司司长、农业发展银行总行副行长;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兼副董事长。
强力先生,独立董事,1961年生,现任西北政法学院教授、法学二系(经济法系)副主任、经济法学硕士研究生导师、金融证券法研究中心主任。
吕秋梅女士,董事、总经理,1963年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曾就职于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历任国信证券有限公司总裁助理、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吴冶平先生,董事、督察长,1962年生,硕士,经济师。曾在中国银行深圳国际信托咨询公司证券发行部工作,历任深圳市安信财务顾问有限公司部门经理、华夏证券深圳分公司部门经理、国信证券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副总经理、公司研究部总经理、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研究部总监、基金普惠基金经理助理。
2、监事
程燕春先生,监事,1966年生,大学本科,高级经济师。长期在中国建设银行工作,历任中国建设银行南昌市城东支行副行长、中国建设银行总行监察室案件检查处正科级监察员、中国建设银行基金托管部市场处负责人、监管处负责人、信息披露负责人,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总经理。
3、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吕秋梅女士,董事、总经理,1963年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曾就职于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历任国信证券有限公司总裁助理、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刘模林先生,副总经理,1969 年生,华中理工大学机械工程硕士。具有13 年证券从业经验,曾任武汉市信托投资公司证券总部研究部经理、花桥证券营业部经理;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策划部策略和行业研究员、总监、机构理财部总监、基金管理部总监,现同时担任通宝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和融通新蓝筹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吴冶平先生,董事、督察长,1962年生,硕士,经济师。曾在中国银行深圳国际信托咨询公司证券发行部工作,历任深圳市安信财务顾问有限公司部门经理、华夏证券深圳分公司部门经理、国信证券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副总经理、公司研究部总经理、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研究部总监、基金普惠基金经理助理。
4、基金经理
(1)现任基金经理情况陶武彬先生,硕士学位,9年证券从业经验。曾先后在中国化工建设深圳公司、深圳市深投投资有限公司、香港京华山一证券公司从事证券研究、投资和投资银行等工作,2001 年1 月加入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行业研究员、研究部总监助理、融通新蓝筹基金经理助理等职。除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外,陶武彬先生自2003 年9 月30 日至今,一直担任融通债券基金基金经理。
(2)历任基金经理情况
自本基金成立至今,一直由陶武彬先生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由总经理吕秋梅女士、副总经理刘模林先生、总经理助理侯儒波先生、首席分析师冯宇辉先生、基金经理陶武彬先生组成。
6、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东城区正义路4号
成立日期: 1996年2月7日
注册资本: 2,586,721,300元
法定代表人: 经叔平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联系人:辛洁
联系电话:010-58560666
四、相关服务机构
(一)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13、14层
邮编:518053
联系人:张权
联系电话:(0755)26948040
传真:(0755)26935005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0755)26948088
(2)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1241-1243室
邮编:100032
联系人:宋雅萍
联系电话:(010)88091528转165
传真:(010)88091635
(3)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588号浦发大厦27层I、J单元
邮编:200120
联系人:林文兵
联系电话:(021)58402858转201
传真:(021)58402858转333
2、代销机构:
(1)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正义路甲4号
法定代表人:经叔平
客户服务电话:95568
电话:(010)58560666转8988
传真:(010)58560794
联系人:吴杰
(2)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秦晓
电话:(0755)83195834
传真:(0755)83195049
联系人:朱虹 刘薇
客服电话:95555
(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延平路135号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电话:(021)62580818
传真:(021)62583439
联系人: 芮敏祺
(4)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黎晓宏
电话:(010)65186758
传真:(010)65182261
联系人:权唐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8
(5)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电话:(0755)82130833转2181
传真:(0755)82133302
联系人:林建闽
(6)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0755)82943511
联系人:黄健
(7)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10、24、25层
法定代表人:马国强
电话:(0755)82493561
传真:(0755)82492187
联系人:盛宗凌
(8)金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17楼
法定代表人:郑辉
电话:(0755)83025695
联系人:金春
(9)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十梓街298号
法定代表人:吴永敏
电话:(0512)65581136
传真:(0512)65588021
联系人:方晓丹
(10)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吉大海滨路光大国际贸易中心26楼2611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36、37、41和42楼
法定代表人:王志伟
电话:(020)87555888
传真:(020)87557985
联系人:肖中梅
(11)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朱利
电话:(010)66568587
传真:(010)66568536
联系人: 郭京华
(12)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
法定代表人:魏云鹏
电话:(0755)83516094
传真:(0755)83516199
联系人:高峰
(13)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大道720号20楼
法定代表人:王益民
电话:(021)50367888
联系人:盛云
(1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淮海中路98号
办公地址:上海淮海中路98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53594566转6507
传真:(021)53858549
联系人:金芸
(15)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王明权
电话:(021)54033888
联系人:黄维琳
(16)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
办公地址:上海市陆家嘴东路166号中保大厦
法定代表人:兰荣
电话:(021)68419974
联系人:杨盛芳
(17)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15-16楼
法定代表人:王明权
电话:(021)68816000转1587
联系人:刘晨
(18)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八卦三路平安大厦3楼
法定代表人:杨秀丽
电话:(0755)82440136、82450826
联系人:余江
(19)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阜南路166号
法定代表人:汪永平
电话:(0551)5161671
联系人:唐泳
(20)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处大街安贞大厦3层
法定代表人:王少华
电话:(010)64482828转390
传真:(010)64482090
联系人:马泽承
(21)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电话:(025)84457777转882、721
传真:(025)84579879
联系人:袁红彬
(22)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长春市人民大街138-1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
法定代表人:李树
电话:(0431)96688转99、(0431)5096733
传真:(0431)5680032
联系人:高新宇
(23)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大钟亭8号
法人代表:张华东
电话:(025)83364032
传真:(025)83364032
联系人:胥春阳
公司网站: www.njzq.com.cn
(24)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永叔路15号(330003)
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永叔路15号信达大厦10-13楼
法定代表人:管荣升
电话:(0791)6289771
传真:(0791)6289395
联系人:万齐志
公司网址:www.gsstock.com
(25)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笋岗路中民时代广场B座25楼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电话:(0755)25832493
传真:(0755)25831718
网址:www.firstcapital.com.cn
(26)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43号金运大厦B座6层
法定代表人:汤世生
电话:(010)62267799转6416
联系人:张智红
(27)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40层
法定代表人:平岳
电话:(021)68604866
传真:(021)50372474
联系人:张静
网址:www.bocichina.com.cn
(28)信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南京市长江路88号
法定代表人:钱凯法
电话:025-84784782
联系人:舒萌菲
网址:www.thope.com
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13、14层
设立日期:2001年5月22日
法定代表人:孟立坤
电话:(0755)26948075
联系人:杜嘉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9号国际大厦70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9号国际大厦703室
法定代表人:傅洋
联系人:娄爱东 王琪
经办律师:娄爱东 王琪
联系电话:(010)85262828
传真:(010)85262826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北京朝阳区北大街6号北海万泰大厦802—807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东三办公楼16层
法定代表人:葛明
经办注册会计师:葛明、金馨
电话:(010)65246688
传真:(010)85188298
五、基金名称
融通易支付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六、基金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
七、基金的投资目标
在强调本金安全性、资产充分流动性的前提下,追求稳定的当期收益。
八、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包括:现金、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银行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剩余期限在三百九十七天以内(含三百九十七天)的债券、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债券回购、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中央银行票据,以及经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并允许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
九、基金的投资策略
1.利率预期和资产配置策略
根据宏观经济指标(如利率水平、CPI指标、GDP增长率、货币供应量、汇率等),重点关注利率变化趋势,决定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根据各大类属资产的收益水平、平均剩余期限、流动性特征(如平均日交易量、交易场所、机构投资者持仓情况、回购抵押情况等),决定基金投资组合中各类属资产的配置比例。
2、估值策略
建立不同品种的收益率曲线预测模型,并通过这些模型进行估值,确定价格中枢的变动趋势。根据收益率、流动性、风险匹配原则以及债券的估值原则构建投资组合,合理选择不同市场中有投资价值的券种,并根据投资环境的变化相机调整。
3、久期控制和流动性管理策略
为控制风险、保证流动性,根据持有人的平均持有期限确定组合的平均持有期限。组合久期控制在180天以内,并通过控制同业存款的比例、保留充足的可变现资产和平均安排回购到期期限,保证组合的一定流动性
4、选时与套利策略
市场和品种的多样性以及风险收益差异提供了丰富的无风险套利机会,比如:
(1)分析市场变动趋势,把握回购利率波动规律,对回购资产进行时间方向上的动态配置策略。根据回购利差进行回购品种的配置比例调整。
(2)把握大盘新股发行、季节因素、日历效应等,捕捉回购利率的高点。对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出现的跨市场套利机会,进行跨市场套利。
(3)对于跨期限套利,进行严格的实证检验,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进行操作。在短期债券的单个债券选择上利用收益率利差策略、收益率曲线策略以及含权债券价值变动策略选择收益率高或价值被低估的短期债券,进行投资决策。
十、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银行一年期定期存款税后利率。
在合理的市场化利率基准推出的情况下,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确定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十一、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高流动性、低风险的品种,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债券和混合型基金。
十二、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中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07年1月31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06年12月31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2、报告期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说明:报告期内无基金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资产净值20%的情形。
3、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1)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2)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4、报告期末债券投资组合
(1)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2)基金投资前十名债券明细
5、“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基金计价方法说明:本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计价,即计价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照票面利率或协议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和折价,在剩余存续期内平均摊销,每日计提损益。
(2)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持有剩余期限小于397天但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券,受基金规模变动的影响,出现了在个别交易日该类浮动利率债券的摊余成本超过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情况,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基金管理人已按照法规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将比例调整到位。
(3)本报告期无需要说明的证券投资决策程序。
(4)其他资产的构成
(5)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投资资产支持证券。
十三、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无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本基金收益分配是按月结转份额。基金业绩截止日为2006年12月31日。
十四、基金费用概览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销售服务费;
(4)基金转换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基金信息披露费用;
(6)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与律师费;
(7)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8)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9)银行汇划费用;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本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本基金终止清算时所发生费用,按实际支出额从基金资产总值中扣除。
2、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基金管理费
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33%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33%÷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每月前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上月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日起2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
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每月前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上月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日起2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3)基金的销售服务费
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每月前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上月基金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日起2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基金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4)基金转换费用
基金转换费用包括转换费和补差费。
转换费:按转出基金正常赎回时的赎回费率收取费用。
补差费:按照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或认购费率)之间的差额收取补差费。提出转换申请的基金份额所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率(或认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或认购费率)的,补差费率为转入基金和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或认购费率)差额;提出转换申请的基金份额所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率(或认购费率)高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或认购费率)的,补差费为零。
基金补差费的收取以该基金份额曾经有过的最高申(认)购费率为基础计算,累计不超过最高认购(申购)费率与最低认购(申购)费率的差额。
根据各开放式基金最新招募说明书或公告的约定,目前相关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费率(和认购费率)如下:
基金转换费由转换申请人承担,其中25%归转出基金基金财产,其余作为注册登记费和相关的手续费。基金补差费由转换申请人承担,作为相关的手续费。
(5)其他费用
上述“1、基金费用的种类”中(5)到(10)项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它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基金费用,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3、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合同生效前所产生的费用、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其他具体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依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执行。
(二)基金费率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或基金销售服务费等相关费率。调高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或基金销售服务费等费率,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或基金销售费服务费等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2个工作日在至少一家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三)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本基金认购费、申购费和赎回费为零。
(四)基金的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十五、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基金法》、《运作管理办法》、《销售管理办法》、《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系列基金管理人于2005年12月23日刊登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在“二、释义”部分,对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所应符合的法规条件进行了更新。
2、在“四、基金管理人”部分,根据最新资料对本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情况进行了更新。
3、在“四、基金托管人”部分,根据最新资料对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等进行了更新。
4、在“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截止2007年1月19日,本基金共有代销机构28家,依据最新资料统一进行了更新。
5、本基金于2006年11月21日开通了与本公司所管理的融通新蓝筹证券投资基金之间的基金转换业务。在“八、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和转换”部分,更新了“基金的转换”部分的内容。
6、在 “九、基金的投资”部分中,更新了“(八)基金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更新数据为本基金2006年第四季度报告中的的投资组合数据。
7、在“十、基金的业绩”部分,更新了基金合同生效以来的投资业绩数据。
8、在“十四、基金的费用和税收”部分,补充了“(4)基金转换费用”部分的内容,详细列明了与本基金开通转换业务的各基金的费率结构。
9、在“二十一、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部分,对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目前对本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提供的服务内容进行了更新。
10、在“第二十二、其他应披露的事项”部分,对本基金自合同生效以来的公告信息进行了说明。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7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