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株冶火炬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权划转事宜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为加快湖南省有色金属系统的资源整合,做大做强湖南省的有色金属工业,湖南省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色控股)以相关资产和股权(包括有色控股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株冶火炬股权)作为出资,联合其他四家发起人共同设立了湖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色股份)。公司已于2005年9月8日对相关信息进行了公告。
2005年11月2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湖南株冶火炬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证监公司字〔2005〕122号),同意豁免有色股份因持有、控制200,753,714股公司股份(占总股本的46.96%)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由于公司在2005年11月2日实施完成了股权分置改革,在支付对价后,有色控股持有、控制的我公司股份减少到173,329,9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548%,其中有色控股直接持有我公司的股份由原来的20,017,200股减少到17,282,769股,占总股本的4.043%。有色控股将把其直接持有的我公司股份做为出资投入到有色股份。
近日,公司收到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过户登记确认书,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的株冶火炬17,282,769股限售流通股已于2007年2月14日过户到湖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此次股权划转已办理完毕。
此次股权划转完成后,株冶火炬总股本仍为42745.7914万股。其中,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不再直接持有株冶火炬的股份,但仍间接控制株冶火炬总股本的40.548%,为株冶火炬的实际控制人;湖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持有株冶火炬17,282,769股,占总股本的4.043%,股份性质仍为限售流通股。根据株冶火炬股权分置改革时有色股份做出的相关承诺,本次划转的股份仍将锁定至2009年11月2日,在锁定期满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份的出售价格不低于每股4.75元(在公司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配股等导致股份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时,上述最低出售价格将按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公告中的相关规则进行调整)。
特此公告。
湖南株冶火炬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7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