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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价越来越高、房型越来越大、囤房者越来越多……我国房地产市场前几年的走势让多少中低收入家庭“居者难寻其屋”。而在去年中央掀起新一轮调控风暴之后,有关社会住房保障体系的建设又被推向新的高度。只是,各级政府虽已意识到这是他们必须担负的重要职责,但在实际行动中,又有着诸多障碍需要勇敢去跨越。
日前,建设部部长汪光焘就在相关工作会议上强调,各级部门应该坚决维护中央关于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的权威性、统一性、严肃性,做到政令畅通,令行禁止,提高政府的执行力。其中,督促房价上涨过快城市适时推出“两限两竞”住房建设项目和满足当地居民合理自住性需要的住房,加强对廉租住房制度、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实施的监督检查,推动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建设的工作首当其冲。
的确,住房保障工作有待突破的瓶颈不少。如部分城市尚未实施廉租房制度,许多地方尚未明确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廉租住房制度建设,导致廉租房的建设无法落到实处;经济适用房制度不够完善,甚至成为被炒作的对象;限价房建设还没有实质性开展起来;住房公积金也存在使用率不高,还有挤占、挪用等违规违纪事件发生的现象。
鉴于上述一些情况,建设部已经下了死命令,如对尚未实施廉租房制度和尚未明确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廉租住房制度建设比例的城市规定了时限;强化对住房公积金的监管,今年缴交率要提高5%,重点完善资金运用审批、重大事项决策制度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制度,严惩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好缴存人利益等。
“两会”即将召开,业内对关系到民生问题的住房保障工作也是热议不断。专家指出,保障公民尤其是中低收入人群的基本居住条件是和谐社会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今后一批政策性住房会陆续推出,但保障类住房要真正实现社会保障、稳定住房价格的作用,还需从注重数量走向注重比例。
此外,政策界限设置科学程度低,尤其是缺乏透明度;管理机构设置不完善、管理人员严重缺乏、管理手段比较落后等制度建设方面的问题也不容忽视。地方政府需要负责任地摸清家底,清楚把握当前居民住房状况,结合政府公共资源投入能力的现状和未来发展,制定公开透明的近期和中长期住房保障计划,以及运行规则,便于社会公众参与和监督。
“在住房市场化、商品化的今天,我国的房价持续上涨,大量中低收入阶层的支付能力与适宜的住房标准价格之间存在着巨大的差距,因此在住房保障方面,首先是我们的政府职能面临着从经济开发向社会服务性质的改变,同时也不要只是空喊目标,而是应该实际行动起来。”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发展研究所所长李战军一直强调,住房保障工作的开展绝不能雷声大雨点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