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6年2月份人民币利率互换推出以来,国内人民币利率互换市场呈现出蓬勃发展的态势,保险机构正在逐渐成为该市场的重要参与者。目前已有四家保险机构获准开展该项业务,其中,中国人保已于2006年8月29日达成了我国保险业第一笔人民币互换交易。
人民币利率互换交易对从事保险资金的运用和资产负债管理的保险机构具有重要意义,有助于管理利率风险和稳定收益、有助于改进资产负债管理。人民币利率互换业务在保险资金运用中有多种应用方式。
以锁定成本为目的互换交易
锁定投资成本。由于新股申购投资收益较高,市场各类投资者包括保险公司,热衷于通过回购资金申购新股。但在新股申购期间回购利率会大幅上升,使投资者承担较高的申购成本。例如,在2006年新股密集发行期间,回购利率迅速上升,银行间、交易所7天回购利率最高分别达4%、6.11%。
投资者可采用利率互换工具锁定回购成本。例如,预计未来某个时间段新股密集发行,回购利率将大幅上升,可与交易对手达成该时间段固定利率换FR007的交易,保险公司付固定利率、收FR007对冲回购成本,避免回购利率大幅上升带来的不利影响。
锁定发债成本。保险机构往往会通过发行次级债务的方式来扩充资本金,如果利率为浮动利率,在整个付息周期内,利息支付面临较大的不确定性。但通过利率互换交易,可以将利息支出固定在某个水平,减少利率支出的不确定性。
以锁定投资收益为目的互换交易
锁定流动性资产投资收益。目前保险公司为了应付赔付需求,保持了有一定数量的流动性资金,该部分资金为了保持流动性,只能投资期限短的低收益品种。通过利率互换可将该部分流动性资金投资收益锁定在较高水平。例如,将流动性资金用于逆回购,并与交易对手达成某个期限的回购利率换固定利率的互换交易,保险公司向对手方支付FR007,对手方向其支付固定利率。从目前的报价来看,如果达成半年的互换交易,上述操作的结果是使流动性资金投资收益维持在2.7%左右,并保持高度流动性。在实际操作中,如果未来出现收益率高于回购利率、且流动性好的品种,也可以将资金投资于该品种。
锁定浮动利率资产投资收益。目前保险资产中有部分浮动利率资产,可以该部分资产作为标的物,达成浮动利率换固定利率的互换交易,保险公司向对手方支付浮动利率,对手方向其支付固定利率。从目前的报价来看,上述操作在对冲利率变动风险的前提下,能使5年的浮动利率债券或协议存款的投资收益提高60BP左右。
以创造特定资产为目的互换交易
目前一些保险机构发行的投资连结型或分红型等保险产品有部分是浮动利率品种。由于目前市场浮动债券期限较为单一,而且数量较少,在期限上不能与保险机构的该部分负债较好匹配,使保险机构面临较大的利率变动风险。
保险公司可以通过人民币利率互换构建出期限与之相当的浮动债券来满足投资。具体操作过程为:可在市场上购入与保险产品期限相当的固息债券品种;与交易对手达成互换交易,保险机构付某个固定利率、收与保险产品相对应的浮动利率。通过此交易,保险机构投资的固息品种变成了浮息品种,从而满足了匹配需求。
需要指出的是,目前人民币利率互换业务在保险资金运用中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互换定价问题。目前我国市场所进行的互换交易浮动基准主要为FR007和一年定存利率,在计算贴现率及浮动利率的远期利率存在一定困难,尤其是1 年期定期存款是政策性利率,没有市场化,较难预测。二是法律文本问题。目前我国还不存在类似于ISDA的标准法律文本,由于没有标准的法律文本,为与不同的机构进行互换业务,每个机构之间都须签订不同法律文本用于规范互换交易,不但增加了双方的工作量,也不利于交易授信,大大制约了互换交易的活跃度。
当前国内互换交易刚刚起步,互换业务在保险资金运用中还存在一些局限。我们预计随着国内互换交易浮动基准的逐步丰富和市场的逐渐成熟,人民币利率互换将在保险资金运用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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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利率互换市场发展概况
目前人民币利率互换交易的浮动端参考利率主要有两种,其中一种是银行间债券市场具有基准利率性质的质押式回购利率,主要以7天回购利率(R007)为基准,另一种是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
截至2006年12月31日,中国货币网公布的数据显示人民币利率互换市场名义本金成交额339.7亿元,其中与银行间市场7天回购利率挂钩的互换交易名义本金成交额为183.57亿元,与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挂钩的互换交易名义本金成交额为156.1亿元,分别占成交总量的54.03%、45.97%。
截至2006年12月31日已备案金融机构50家,其中保险机构4家、中资银行15家、外资银行31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