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阮晓琴
记者昨天获悉,中央财政2007年安排20亿元资金专项用于“三大体系”建设,即减排指标体系、减排监测体系、减排考核体系。
在1日举行的加快污染减排指标、监测和考核体系建设视频会议上,国家环保总局局长周生贤透露,力争用一年到一年半时间,建成科学完善的污染减排指标、监测和考核体系,切实改变污染源监测、环境执法、统计能力薄弱的局面。
“科学的减排指标体系”,就是要改进统计方法,完善统计制度,实现重点污染源排污数据的统一采集、统一核定、统一公布,形成科学的环境统计体系。“准确的减排监测体系”,就是要提高污染源现成采样监测专用仪器设备的装备水平,保证环境监测数据准确、可靠、有效,提升环保部门监督性监测和自动在线监测数据传输能力。“严格的减排考核体系”,就是要强化政府责任,严格数据公布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接受社会和公众的监督。
《“十一五”期间全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确定,到2010年,全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比2005年减少10%,即每年降2%。2006年,全国二氧化硫排放量达2594.4万吨,化学需氧量排放量达1431.3万吨,分别比2005年增长1.8%和1.2%,没有完成即定任务。
周生贤表示,2006年,减排任务虽然没有完成,但是“十一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10%的目标“决不动摇,也决不能动摇”。
周生贤称,2007年,要建立排污总量控制台账,及时掌握老污染削减和新污染增加动态变化情况,为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奠定基础。把总量削减指标作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坚持“以新带老”,新上建设项目不允许突破总量控制指标。
另外,把强化政府责任作为实现污染减排目标的关键环节,尽快出台《“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考核办法》,对因工作不力没有按期完成任务的,要配合有关部门建立问责制度,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有关专家分析,经过“十一五”头两年的努力,可以将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稳定在2005年的水平,“十一五”后三年将会逐步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