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7年3月2日上午10: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授权代表5人,代表股份192,592,7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64%。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畅丁杰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和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增加募集资金投向项目的议案》
公司于2006年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了46,439,628股股份,募集资金599,999,993元。该募集资金计划投资建设13家门店。由于部分项目投资额度调整,该募集资金结余约一亿元左右(具体金额需经决算后确定)。公司计划将结余资金用于建设大型综合超市项目,其中北京2家、太原市1家、开封市1家。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192,592,73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二)审议通过《收购华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议案》
公司将收购关联公司北京华联商业贸易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华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交易金额为10,370.51万元。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华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19.80%的股份。
由于该事项属于关联交易,因此,公司关联股东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和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放弃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57,655,20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海问律师事务所律师郑洁群为本次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海问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