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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刊记者 张若斌
作为一名澳洲资深注册会计师,李国雄现在还担任澳洲会计师公会上海委员会的会长,此前他也曾担任澳洲会计师公会北京代表处的执行副会长,亦于2001/2002年度出任澳洲会计师公会香港分会会长一职。
没有必要耻谈避税
事实上,在中国企业界,“避税”一直是个说不清道不明的暧昧字眼。其实,在世界其他各地,避税是个极其正常的名字,所谓的税务筹划师也及其正大光明。作为国际“四大”会计师事务所之一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李国雄向中国企业建议:“在中国新一轮税制改革进程中,企业应留意各个税种将要发生的变化。既可向税务部门咨询,得到一些原则性的指示,也可以聘请税务顾问,提前做出税务筹划。”
李国雄曾在安永(香港)会计师事务所工作了14年,之前,他就职于香港税务局。7年前,他从香港来到内地,希望能更多地为内地企业提供税务方面的咨询。“尽管安永很看好中国内地税务服务这个市场,但到目前为止,我们的客户更多集中在外资企业,内资企业很少会请专业人员进行税务计划,而进行税务筹划的企业更少。理由在于,目前主要的两类税种,一是所得税类,如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另一是流转税类,主要是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中国现行流转税以增值税为主,除某些特殊货物外,基本实行17%的单一比例税率,所以很难有税务筹划空间。税务筹划主要针对所得税类。存在避税空间的企业,其经营活动往往在两个不同的税务地区,这两个地区税务法规不同,适用的税率也有差异。如果某个企业的交易局限在单一税务范围内,比如只是在中国,税务筹划会很困难。这也就是为什么目前我们的客户多为外企的原因。”不过,情况正在起变化,随着内外税的并轨,在25%的统一税率下,很多地方性法规所出让的税务优惠是否取消,将成为一个相当具有操作性的领域。显然,此间的机会会很多。
对于新出台的《个人所得税申报办法》,李国雄表示:这是一项国际通行的原则,相信会催生很多以个人客户为主的税务筹划师,这对整个会计业是个利好消息。“当然,安永无意于这项业务,毕竟除非亿万富豪,很少有人请得起‘四大’来做个人税务筹划。”他笑道。
合理合法筹划税务
今年1月,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申报制度首次在中国实行。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取得以下各项所得的合计数额达到12万元以上都必须申报,其中包括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以及偶然所得。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不完全统计,截至1月22日,全国超过4.2万人进行另外申报。不过,由于无法确定究竟有多少人达到了申报线,目前很难判断最终申报情况是否理想。与此相对的,民间却传出了很多“避税”的土办法:例如针对股票盈利所得税,把个人的股票和资金分散到亲朋好友的账户上;针对房产增值税,则是亲友之间房产对敲,把房价先行炒高,以后高价买出,账面上显示的却是平价……
对此, 李国雄表示,这些都不是避税的正途。毕竟,无论是股票还是房产,若以非市场均衡价格转移,税务局是有权核查的,一旦发现人为操纵价格,则可将此价格视为无效,再以公允价格进行征税。因此,他不会建议任何一个客户进行这样的操作。当然,税务局的查处力度也很重要。
避税逃税不可混谈
关于避税于逃税之间的微妙差异,李国雄强调,任何提供专业税务咨询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都不是魔术师,肯定不可能在客户某项交易完成后,还能帮助客户避税。也就是说,税务咨询只能是事前的,交易完成后所谓的税务筹划,往往是逃税。合理避税的意义在于仍然让企业守着法律的底线。事实上,任何一项税务筹划,客观上都会造成纳税人少纳税。本质上,税务筹划一方面给企业带来了收益,同时也给会计师事务所带来收入。
税务机关的职责是确保国家征收企业和个人应缴的税赋。如何根据相关税法裁定应缴税赋,在内地经营的内外资企业与税务机关的冲突时有发生。但在香港地区以及其他许多国家,有一种制度安排可以比较有效地解决这个问题。就是“advance tax ruling,即预约税务指示,这在某些国家的税收法规里明确写出,纳税人可以选择这种方式预先得知他们的最终税赋。”纳税人详细陈述所有交易事项,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提供的资料,给出特定的税务意见(ruling)。此后,纳税人进行相关的交易行为后,可以准确地知道企业的税务责任,但如果纳税人提供的资料不全,或蓄意隐瞒关键信息,税务机关有权调整纳税事项。当然,这种预约税务指示,税务机关要收费,因为占用了政府资源。
由于需要设立专门的机构审查纳税人提供的资料,而中国目前没有类似的机构,所以中国税收法律里还没有这一制度。目前,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下发的《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对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需申报其各项所得的年所得额、应纳税额、已缴(扣)税额、抵扣税额、应补(退)税额和相关个人基础信息。但是,税务机关并没有提醒或预告义务。
想和税务机关打官司
在中国这些年,李国雄有一个“理想”,便是和中国的税务机关打一场官司。他举了香港著名会计师容永道的案例,当时容永道向一家慈善机构捐助了数万港元,并获赠两张首映礼的门票。事后,容永道把这笔钱列支为抵税款项。岂料此举引起了香港税务局的异议。该局认为,此笔捐赠与有价票证相关,因此不能列支为抵税捐款。遂引发了著名的“容永道VS税务局”的官司。最后容永道虽然败诉,此案例却被所有税法学生所传诵,抵税捐款收受任何利益的观念也一举确立。李国雄笑道:“所以说,我也希望能与中国的税务机关打一场小小的官司,胜负不重要,重要的是能加强国人的纳税与避税的意识。”
而“四大”的工作之繁忙,人所共知,李国雄作为合伙人,计划之密集更是可想而知,不过作为澳洲会计师公会的上海委员会会长,他必须承担一个义务便是每年抽出40小时的时间,来辅导协会里的初级会员。
作为全球第六大会计专业团体,澳洲会计师公会目前在全球拥有10万名会员。李国雄表示,作为特别注重实践经验的职业,会计师之间的沟通十分必要。因而,从公会成立至今,CPD计划一直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曾有会员开玩笑地表示,公会对CPD项目的监管可谓相当严格,3年120小时的学习时间,要提供证明和学习笔记,偷不得半点懒,比党员过组织生活都严格。作为资深专业人士,李国雄的会员义务,就是担当初级会员的导师(Mentor)。对于初级会员来说,公会提供的导师计划可以帮助他们累积3年有关财务、会计和商务咨询的工作经验,并得到相关的专业技能。对于导师来说,也能整理思路、升华理论、顺便发掘可塑之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