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以公司现有流通股本103,950,000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金向方案实施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定向转增股本,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转增6.5股的股份,共获得转增股份67,567,500股,经综合折算相当于直接送股方式下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送3.44股的对价,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364,567,500股。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为:2007年3月6日;
●复牌日:2007年3月8日, 该日股价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
●自2007年3月8日,公司股票简称由“S西昌电”变更为“西昌电力”,证券代码“600505”保持不变。
一、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股东会情况
四川西昌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西昌电力”)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经2007年2月15日召开的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表决结果已刊登在2007年2月26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内容
1、对价安排的形式、数量或者金额
以公司现有流通股本103,950,000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金向方案实施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定向转增股本,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转增6.5股的股份,共获得转增股份67,567,500股,经综合折算相当于直接送股方式下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送3.44股的对价,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364,567,500股。
2、非流通股东承诺
参加股权分置改革的非流通股股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承诺。
3、对价安排的执行方式
改革方案在通过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批准后,公司董事会将公布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于对价支付日执行,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将对价安排的股票合计67,567,500股,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根据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转增给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流通股股东,公司股票复牌。每位流通股股东按比例计算后不足一股的部分即余股的处理方法,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上市公司权益分派及配股登记业务运作指引》中的零碎股处理方法处理。
4、执行对价安排情况表
各非流通股股东执行对价安排具体如下表所示:
三、股权登记日和上市日
1、实施股权分置改革的股份股权登记日:2007年3月6日。
2、对价股份上市流通日:2007年3月8日。
四、证券简称变更情况
方案实施完毕,公司股票将于2007年3月8日恢复交易,对价股份上市流通,股票简称由“S西昌电”变更为“西昌电力”,证券代码“600505”保持不变。公司股票该日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
五、股权分置改革具体实施办法
1、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实施对象为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
2、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所做的对价安排的股份,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根据方案实施股份变更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计入账户。每位流通股股东获送股份对价尾数的处理方式为每个账户持股数乘以送股比例,每位股东按送股比例计算后不足一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大小排序向股东依次送一股,直至实际送股总数与本次送股总数一致,如果尾数相同者多于余股数,则由电脑抽签派送。
六、股权分置改革具体实施进程
七、西昌电力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净利润等财务指标不会因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实施而发生变化。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西昌电力总股本增加至364,567,500股,每股净资产和每股收益将相应被摊薄。
八、有限售条件的股份可上市流通预计时间表
注:持有的西昌电力的非流通股份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上述禁售期满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数量占西昌电力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10%。
九、改革方案实施后股份结构变动表
十、联系办法
公司证券部(四川省西昌市老西门街13号公司办公楼四楼)
邮政编码:615000
联系电话:0834-3830505、3830101、3830156、3830167
传真:0834-3830169
电子信箱:xcdlgs@163.net
联系人:韩亚能、谭卫国 、窦明
十一、备查文件
1、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2、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
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之保荐意见书及补充保荐意见书;
4、四川明亮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之法律意见书及补充法律意见书;
5、四川明亮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