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草案
审议7次创立法史记录
2007年03月05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物权法草案将提请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4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大会新闻发言人姜恩柱就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姜恩柱说,一部法律案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7次,这在我国立法史上确实是创记录的。之所以审议这么多次,主要有三方面原因:
第一,这部法律是规范财产关系的基本法律,涉及各方面、各阶层错综复杂的利益关系,事关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和切实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等一系列重大问题,政治性、政策性很强,专业性也很强,社会各界非常关注,必须高度重视。
第二,在征求意见过程中,各方面提出了许多意见,需要认真研究,特别是对如何更好地体现对国家、集体和私人的物权实行平等保护原则、如何规范现实生活中群众最为关注的问题等重大问题,需要反复深入研究和论证。
第三,全国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提高立法质量。在审议过程中,全文公布草案征求意见,收到了1万多件意见;召开了上百次座谈会,并召开了论证会,直接听取各方面的意见,这需要有个过程。
姜恩柱说,目前各方面对物权法草案的基本原则和主要规定,认识已经趋于一致,草案已经比较成熟。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高票通过了将草案提请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的决定。经过这次大会审议,物权法草案一定会更加完善。
在回答有人认为物权法草案不符合宪法规定的问题时,姜恩柱说,物权法草案涉及到各种利益关系,在征求意见过程中有这样那样的意见是正常的,但认为物权法草案不符合宪法规定的看法是不全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