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30,411,975股。
● 由于本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上海怡达科技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怡达科技)尚未偿还同济大学为其垫付的对价股份,故其持有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本次上市流通日暂不上市流通。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7年3月12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情况
1、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于2006年3月1日经相关股东会议通过,
以2006年3月8日作为股权登记日实施,于2006年3月10日实施后首次复牌。
2、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无安排追加对价。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关于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有关承诺
1、参加股权分置改革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限售股份持有人承诺: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2、参加股权分置改革并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限售股份持有人承诺: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前项规定期满后,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同济科技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十。
3、参加股权分置改革的限售股份持有人均承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每达到同济科技股份总数1%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但公告期间无须停止出售股份。
三、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股改实施后至今,股本结构和公司各股东持有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比例未发生变化。
四、大股东占用资金的解决安排情况
公司不存在大股东占用资金的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股改保荐机构名称: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的结论性意见:同济科技的限售股份持有人履行了其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做出的各项承诺;同济科技本次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并不影响其他股改承诺的履行,此次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剩余股份将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承诺的要求继续实行限售安排。同济科技本次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和《股权分置改革备忘录第14号》等法律、法规及规则的规定,本次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不存在实质性障碍。本保荐机构同意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六、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情况
1、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30,411,975股;
2、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7年3月12日;
3、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明细清单
注: 怡达科技持有本公司1,300 万股股份,未表示同意参加股权分置改革。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同济大学已对怡达科技应执行的对价安排先行代为垫付3,644,533股。由于怡达科技尚未偿还同济大学为其垫付的对价股份,故其持有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本次暂不上市流通。
4、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与股改说明书所载情况的差异情况:
股改实施前,因历史送配股原因,本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登记公司)结算登记系统登记的股本数与本公司对外信息披露的股本数存在差异,股改实施过程中对此进行了调整。为确保该次调整对股改前的流通股股东利益不受损害,经与股东桓台县唐山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山经营)协商沟通,将多出的差异股份数从唐山经营证券账户中扣减,该次调整使唐山经营证券账户共扣减288股。
5、此前无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的情况。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为公司的第一次安排,此前无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的情况。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特此公告。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董事会
2007年3月5日
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申请表
2、投资者记名证券持有数量查询证明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
4、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