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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3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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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报告摘要
    2007年03月06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上接D30版)

      (一)重大诉讼进展情况:

      1、2005年11月,我公司诉双流水泥制品厂建材经营部,要求支付欠款429.56万元并承担违约金和本案的诉讼、保全费用,报告期经审理我公司胜诉,已申请执行。

      2、2005年10月,中国第五冶金建设公司诉我公司, 要求支付工程欠款312.27万元及逾期付款利息,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一审判决我公司败诉后提起上诉,二审公司胜诉。

      3、2005年月,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建设唐山安装工程公司诉我公司, 要求支付工程质保金款507.31万元,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及本案的诉讼费用,一审判决我公司败诉。后公司提起上诉,二审公司败诉。报告期双方已达成和解,公司按协议约定支付了400万元,余款按约定已于2007年2月15日付清。

      4、2004年3月,公司诉四川省嘉州物资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凯托经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欠款纠纷案,经法院审理公司胜诉,报告期执行回金额150万元。

      5、2003年11月,公司诉峨眉山市峨九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四川峨眉山市峨九公路发展有限公司买卖合同欠款纠纷案,经法院审理公司胜诉,报告期已收回全部欠款。

      (二)2006年度新增重大诉讼事项

      2006年7月,公司诉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建设唐山安装工程公司、南京高精齿轮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达腾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赔偿因安装或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设备损害、利润损失25,846,965.74元及诉讼费用一案,法院已受理,案件正在审理之中。

      §8 监事会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法运作、公司财务情况、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和关联交易不存在问题。

      §9 财务报告

      9.1 审计意见

      公司财务报告经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赵书阳、何勇签字,并出具了君和审(2007)第2013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审 计 报 告

      君和审(2007)第2013号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金顶”)财务报表,包括2006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及合并资产负债表,2006年度的利润表及合并利润表、2006年度现金流量表及合并现金流量表、股东权益增减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是四川金顶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设计、实施和维护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2)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3)作出合理的会计估计。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我们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四川金顶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四川金顶2006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合并财务状况、2006年度的经营成果及合并经营成果和2006年度现金流量及合并现金流量。

      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赵书阳

      中国、四川、成都                                             中国注册会计师:何 勇

      报告日期:二〇〇七年三月二日

      9.2 披露比较式合并及母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利润分配表和现金流量表

      资 产 负 债 表

      编制单位: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12月31日     单位:元

      

      

      企业负责人:陈建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杜受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帅宏英

      资产负债表(续)

      编制单位: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12月31日                单位:元

      

      企业负责人: 陈建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杜受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帅宏英

      利润表

      编制单位: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度             单位:元

      

      补充资料:

      

      利润分配表

      编制单位: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度     单位:元

      

      利润表附表:

      

      企业负责人: 陈建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杜受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帅宏英

      现 金 流 量 表

      编制单位: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度             单位:元

      

      企业负责人: 陈建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杜受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帅宏英

      现金流量表附表

      

      企业负责人: 陈建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杜受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帅宏英

      9.3 如果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提供具体说明。

      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未发生变化

      9.4 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9.5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重大变化。

      本公司2006年度合并报表范围相对2005年度有所变化:资产负债表合并范围增加了四川金顶(集团)峨眉山特种水泥有限公司;利润表合并范围增加了四川金顶(集团)峨眉山特种水泥有限公司,减少了四川金顶集团成都水泥有限公司、四川金顶集团成都恒通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由于四川金顶(集团)峨眉山特种水泥有限公司2006年度暂无损益发生,故对报告期经营成果并不产生影响。

      9.6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

      重 要 提 示

      本公司已于2007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会计准则”),目前本公司正在评价执行新会计准则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所产生的影响,在对其进行慎重考虑并参照财政部对新会计准则的进一步讲解后,本公司在编制2007年度财务报告时可能对编制“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以下简称“差异调节表”)时所采用相关会计政策或重要认定进行调整,从而导致差异调节表中所列报的2007年1月1日股东权益(新会计准则)与2007年度财务报告中所列报的相应数据之间可能存在差异。

      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

      编制单位: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企业负责人: 陈建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杜受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帅红英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陈建龙

      二〇〇七年三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