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啤酒花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川蓝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蓝剑集团公司)为新疆啤酒花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的控股股东,新疆啤酒花股份有限公司日前收到蓝剑集团公司近期存在股权变动事项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蓝剑集团公司根据内部结构调整的要求,蓝剑集团公司的股东与华润雪花啤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将蓝剑集团公司的100%股权转让给了华润公司,与此同时,原蓝剑集团公司所将其拥有的非啤酒资产一并剥离转让给四川蓝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剑投资公司),其中包括其持有的新疆蓝剑嘉酿投资有限公司,该公司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本公司41.36%的股份(以下简称:蓝剑嘉酿公司)的51.07%的股权。
因蓝剑嘉酿公司属外资企业,故蓝剑投资公司已就该项股权变更事宜上报了商务部,并于2007年2月7日取得了商务部《关于同意新疆蓝剑嘉酿投资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批复》(商资批【2007】8号)。
批复内容如下:
一、同意新疆蓝剑嘉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四川蓝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将所持51.07%股权转让给四川蓝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同意转受让方于2006年12月26日签署的《股权转让合同书》。
二、转股后,公司注册资本仍为38300万元人民币。其中,四川蓝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19559.81万元人民币,占51.07%;嘉士伯啤酒厂有限公司出资18740.19万元人民币,占48.93%。
三、同意公司投资方于2006年12月26日就上述变更签署的《新疆蓝剑嘉酿投资有限公司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修正案》、《新疆蓝剑嘉酿投资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四、公司原合同、章程及历次修改除上述所作变更外,其余条款不变。
五、要求公司凭批准证书一个月内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目前蓝剑投资公司在收到商务部批复后,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蓝剑投资公司已聘请中介机构,就该次转让事宜准备材料上报有关部门,该项工作正在进行之中。
特此公告。
新疆啤酒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七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