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两会报道组
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董事长陈耀先往年在两会上提出的关于资本市场发展的建议都让人记忆犹新。如何看待近期股指的大起大落?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的突破口何在?股指期货的推出时机是否成熟?带着这些问题,本报记者再次在今年的两会现场采访了陈耀先。
推进全国场外市场建立
上海证券报记者:您认为,下一步发展资本市场首先需要推进的是哪方面的工作?
陈耀先:按照国务院的要求,进一步发展资本市场首先需要考虑的就是如何完善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应该说,目前上海的主板市场正在不断完善中,深圳的中小企业板也在健康发展中。下一步,就是要建立一个全国性的统一场外交易市场。
我建议,建立全国性的统一场外交易市场应以完善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为突破口,对各地几百个地方产权交易中心进一步规范,加强整合,创造条件与交易所市场建立有效的连通和转板机制,统一规范整合股权登记存管,形成全国性和统一监管下的场外交易市场。
具体来说,对于场外交易市场而言,市场的准入门槛应该较低,但对企业的经营风险控制要坚持更高的标准,严格信息披露,满足投资者群体、中介服务、交易和结算机制和市场监管的要求。对于形成的较高、较低层次的市场,应当由市场去决定,各有各自不同的上市标准、不同的发行价格、不同的投资者,发行方式建议应当实行市场化的交易所注册制。
加快建设统一监管下的债券市场
上海证券报记者:当前,市场各方对加快发展债券市场已经达成了共识,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对其进行了表述。您认为债券市场的发展应遵循怎样的路径?
陈耀先:造成我国直接融资过低,市场融资功能不全的最主要原因,就是只有股票市场,而缺乏真正意义上的债券市场。
大力发展债券市场可以在股票市场之外,又开辟一条巨大的融资渠道,有利于提高直接融资,消化货币过剩,扩大内需有重要作用。因此,应加快建立起统一市场准入,统一市场规则,市场化运作,单一部门监管下的债券市场。
上海证券报记者:目前,市场各方在“企业债”、“公司债”的概念区分上依然十分模糊。您对这两个概念是否有一个清晰的定义?
陈耀先:实际上,《公司法》对公司债已经给出了明确的定义。凡属这一定义范围内的,都应该称为公司债。而企业债应该是指在传统的行政体制下发行的项目债,以及部分如煤炭、电力等企业发行的债券。我认为,一旦固定下来公司债的市场化发行模式,未来企业债应实现与公司债的逐步并轨,由中国证监会进行统一监管。
股指期货上市时机正当
上海证券报记者:股指期货何时推出一直备受市场各方关注。有一种声音认为,在当前A股市场股指过高的背景下,不适宜推出股指期货。您对股指期货的推出时机有何判断?
陈耀先: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股指期货上市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基本就绪,问题的焦点主要集中在推出的时机上。与上述观点不同,我认为,在判断股指期货的推出时机时,应着眼于长远。
可以预计,金融期货的推出将从根本上影响我国的证券期货市场的深度和广度,影响到市场的主体结构、资金结构、品种结构和风险控制水平,随着金融期货品种的丰富和市场主体结构的多元化,也将改变我国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相互割裂的局面,有可能最终影响到我国金融体系的安全和金融行业的整体竞争力。因此,要抓住当前牛市的有利时机,解放思想,大胆的推出金融指数期货。
总体来说,当前良好的市场环境正为股指期货上市提供了有利时机。
股指起落未改牛市格局
上海证券报记者:随着股市回暖,股指的上涨, “泡沫论”近期在市场中广泛流传。同时,近几日股指的大起大落,也让一些人开始对市场的“牛市格局”提出质疑,对股市的前景产生忧虑,您怎样看待这一问题?
陈耀先:在讨论这个问题之前,首先应该弄清本轮牛市行情的内在原因。其实,稍微观察我国的经济环境,回顾近十年中国证券市场走过的历程,就应当看到我国证券市场是在经历了清理、整顿、规范,并且最终在股权分置这个根本问题上,进行了体制性改革的基础上,市场出现了复苏、回暖。
应该说,目前无论是从基本面来看,还是技术层面来分析,市场仍在健康的前行中,牛市格局没有因此而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