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3、公司将于近日刊登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2007年3月7日后公司股票继续停牌。
4、公司股票复牌时间安排详见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7年3月5日上午9: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07年3月1日—3月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日的9:30—11:30、13:00—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吉林省图们市石岘镇石纸宾馆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品标先生
6、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公司总股本17,030万股,其中非流通股12,030万股,流通股5,000万股。 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计637人,代表股份138,374,89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1.25%。
1、非流通股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表决的非流通股股东及委托代理人9人,代表股份12,000万股,占公司非流通股股份总数的99.75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0.46%。
2、流通股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及委托代理人628人,代表股份18374890股,占公司非流通股股份总数的36.75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79%。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保荐机构代表、见证律师等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 提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 简称“《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 。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如下:
1、《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投票表决结果:
本次会议审议议案已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且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参加表决的前十名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和对《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表决情况:
四、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聘请了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律师事务所关于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资格、本次会议的召集人资格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决议;
2 、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