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湖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七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决议
暨召开200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浙江新湖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七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于2007年3月5日在杭州市体育场路479号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参加会议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6人。独立董事陈信元因事请假,委托独立董事金雪军代为参加并表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陈坚主持,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同意本公司向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增资11000万元人民币,占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后总股本326936.6356万元的3.3639%。
鉴于新湖控股有限公司拟向湘财证券有限公司增资23000万元,占湘财证券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后总股本326936.6356股的7.0361%。由于新湖控股有限公司为浙江新湖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故此项投资渉及关联交易。
本议案需经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公司成为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事项尚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
湘财证券系1995年10月23日经中国人民银行银复(1995)372号文批复,由湖南湘财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等11家单位共同出资组建。1996年8月经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1999年4月经中国证监会证监机构字(1999)113号文核准为综合类证券公司,注册资本增至100200万元。2002年3月,注册资本增到251471万元。2007年2月,注册资本变更为292937万元。法定代表人:陈学荣。业务范围:证券代理买卖;代理还本付息、分红派息;证券代保管、鉴证、代理登记开户;证券的自营买卖;证券的承销和上市推荐;证券投资咨询和财务顾问;资产管理;发起设立证券投资基金和基金管理公司。
新湖控股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10月,注册资本为66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黄伟。经营范围:实业投资开发;建筑材料、金属材料、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品)、百货、办公自动化设备的销售;经济信息咨询(不含证券、期货)。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0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
1、召开时间:2007年3月23日(星期五)上午9:00
2、召开地点:杭州市体育场路479号7楼本公司会议室
3、审议内容:
公司拟向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增资11000万元人民币,占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后总股本326936.6356万元的3.3639%。
4、出席人员:
(1)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
(2)截止2007年3月2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3)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4)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5、表决方式:现场表决。
6、登记办法:
(1)个人股东请持股票帐户卡和本人身份证(股东代理人另需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请持股票帐户卡、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人股东帐户卡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
7、登记时间:2007年3月21-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8、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参加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地址:杭州市体育场路479号7楼;
(3)邮编:310007;
(4)电话:0571-87055977、87055981;
(5)传真:0571-87055977、87055978;
(6)联系人:相子强、王微。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浙江新湖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全权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07年 月 日
浙江新湖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0七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