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洛康裕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浙江普洛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申请的流动资金贷款3600万元提供保证担保,借款期限为两年,并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京新药业于2月12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绍兴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意为全资子公司上虞京新药业有限公司向浦发银行申请用于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付款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