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业股份
签署重大合同
2007年03月08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本报记者 袁小可
弘业股份今日发布公告称,3月6日,公司与国内一造船厂作为共同卖方,与国外一船东公司签订了四艘《37500DWT散货船建造合同》。合同总金额10204万美元,2010年4月30日前所有船只交付完毕。弘业股份主要负责联合签订外销合同、向银行申请开具卖方退款保函、监控船只建造质量和进度;国内船厂则在本公司的监控下建造船只并按期交船。
弘业股份表示,在外贸行业竞争日趋激烈的情况下,公司充分利用自身良好的银行信用资源从事该类业务,可以有效地调整出口商品结构,建立新的利润增长点,为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