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力A可能面临连环诉讼
2007年03月08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本报记者 陈建军
几年前销售出去的房产引发的诉讼,令特力A损失近300万元。值得注意的是,虽然败诉涉及的标的金额不是很大,但可能引发的连环诉讼将对特力A2007年的损益造成很大影响。
1992 年至1997 年,深圳特力房地产岳阳公司在岳阳县开发特力商城。1995 年至1998 年间,季建军、周林霞等40 名湖南省岳阳县城关镇特力商城业主以及岳阳县城关镇居民等人,分别购买了特力商城的住房及商铺等。他们认为房屋存在质量问题,要求解除原房屋买卖合同,退还购房款并赔偿损失。
2006 年10 月12 日,湖南省岳阳县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了判决:解除原告与被告岳阳公司的房屋买卖合同,原告所购房屋退还给岳阳公司;由岳阳公司退还原告购房款1381993 元,并赔偿购房款利息损失1134414 元,装修损失190689 元,律师代理费270709 元。特力房地产公司、特力集团、特发集团承担连带责任,但判决书未明确特力A应承担的具体金额。此外,四被告共同承担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鉴定费及其他诉讼费473649 元。
特力A公告说,公司已于2006 年12 月向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公司上诉申请,本案正在审理中。如果法院最终裁定公司败诉,其他特力商城业主可能提起类似的诉讼,将对公司2007 年损益造成很大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