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限售期流通股
股权司法冻结解除公告
2007年03月0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212 证券简称:江泉实业 编号:临2007-006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限售期流通股
股权司法冻结解除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股东华盛江泉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94135276股),其中93135276股于2007年1月22日被司法冻结。公司2007年3月7日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2007司冻92号通知,上述被冻结股权已于2007年3月7日解冻。
截至目前,华盛江泉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其中94000000股,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分别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占其持有公司全部股权的99.85%,占公司总股本的18.37%。
特此公告。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00七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