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特钢认沽权利完成行权
2007年03月0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本报记者 田露
大冶特钢控股股东湖北新冶钢有限公司今日披露了其派发的认沽权利的行权结果。
湖北新冶钢有限公司向大冶特钢全体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派发的认沽权利于2007年2月7日开始进入行权期,行权日为2007 年2 月7 日至2007 年3 月8 日共30 个自然日,行权价为每股3.80 元。在上述行权期间,其所派发的167040000 份认沽权利中,共有30名股东持有的合计38060 份认沽权利行权。该部分认沽权利行权后的股票,将按有关规定处理,未行权的认沽权利于2007 年3 月9 日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