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欠工作有没有完成,董事会竟然无法确认,*ST春花近日遭遇此等糊涂事。
*ST春花今日披露,公司董事会经讨论认为,如确认已完成清欠,应将大股东及关联方重复清欠款退还至协和健康医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据了解,为有效解决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问题,*ST春花原大股东协和健康于2006年11月5日向浙江巨鹰集团借款3258.57万元,用以解决清欠问题,并将该等款项汇至*ST春花。2006年11月14日,*ST春花公告称,已于去年11月13日办理了清欠款的银行入账手续,当时公司董事会确认清欠工作已经完成。
但是此后,*ST春花陆续获悉:协和健康、北京首都国际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协和干细胞基因工程有限公司、天津昂赛细胞基因工程有限公司四方又为解决*ST春花大股东及关联方欠款签订了《和解协议》。根据该协议约定:协和健康于2006年10月31日与天津源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签署《资产转让协议》,该协议确定协和健康向源泰投资购买评估价值3502万元的房产并已过户,用于清偿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ST春花的3258.57万元资金。
另外,*ST春花代协和健康支付给协和干细胞基的1055.62万元被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退回,退款理由为上述四方已经达成和解,并以协和健康所购资产完成清欠。
出乎意料的是,根据与协和健康签署的资产购买协议,源泰投资于2006年11月14日就购买房产款项支付事项起诉协和健康,同时冻结了协和健康持有的*ST春花股权。
至于为何借款清欠后,协和健康又签署四方协议、*ST春花又为何代协和健康向协和干细胞支付1055.62万元,源泰投资又因何具体原因起诉协和健康,*ST春花都未向投资者交代清楚。
目前,经过司法拍卖,天津开发区德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已取代协和健康成为*ST春花控股股东。此时,*ST春花又披露,公司收到协和健康来函,要求公司将多支付的清欠款退还至协和健康指定账户。
基于上述事实,*ST春花董事会经讨论认为,如确认已完成清欠,应将大股东及关联方重复清欠款退还至协和健康医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