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衡国际收支 出口奖惩今起废止
2007年03月0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本报记者 邹靓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昨日联合发文,自2007年3月8日起废止《关于印发〈出口收汇考核试行办法奖惩细则〉的通知》(下称《奖惩细则》)(银发〔2000〕58号)。
《奖惩细则》自2000年4月1日起实施,旨在“ 扩大出口,扶优限劣”。废止后,出口收汇荣誉企业将不再享有出口商品招标优惠、外汇结算账户宽限额等政策,出口收汇高风险企业也将获得与其他出口企业相同对待。
业内人士表示,目前中国的外贸顺差保持增长态势,外汇储备持续增加。扩大出口、鼓励创汇不符合当下的政策导向。《奖惩细则》的废止给出了一个信号即平衡国际收支,另一方面也给出口企业提供了相对公平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