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欲试水证券融资公司
2007年03月0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见习记者 安仲文
记者昨日从深圳市金融办获悉,深圳未来几年有望在金融业方面开展多个政策试点,其中将包括争取试点设立证券融资公司、在国内先行试点发行企业垃圾债以及推动部分有条件的金融企业实施员工持股等。
据昨日正式对外颁布的深圳金融业“十一五”规划介绍,深圳将争取在未来几年间成立由证券公司、登记公司和商业银行等联合发起的证券融资公司,以专门为券商提供抵押贷款、质押贷款、信用贷款和证券融通服务。深圳方面认为,建立证券融资公司有利于打通深圳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
深圳还希望能够有计划地向境内外合格投资者依法出售政府持有的金融企业股权,支持金融机构建立和完善股权激励机制,推动部分有条件的金融企业实施员工持股,同时将引导民间资本参与金融机构重组,以及市属法人金融机构对深圳周边地区的同业机构进行购并,并进一步争取让符合条件的基金管理公司进行QDII试点。
深圳还将推动公司债券以及短期融资融券市场的发展,并改革现行的额度分配制,逐步向注册制和核准制过渡,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发行公司债券,争取在国内先行试点发行企业垃圾债,同时利用深交所债券交易平台,建立公司债券发行和流通市场,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找到突破口。
深圳金融办人士介绍,深圳在未来几年的金融业设想只是一个目标,最终情况将完全由国家相关部门决定,因此现阶段尚无多少进展。深圳设想的金融业试点是希望进一步促进深圳金融业整体水平的提升。据悉,深圳金融业“十一五”规划目标是到2010年,深圳金融产业增加值达到1350亿元,金融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15%以上;金融业资产规模达到1.8万亿元,直接融资占融资总量的比例提高到15%以上。金融机构利润总额达到340亿元,年均增长5%。